专利保护和商业秘密保护各有什么利弊?

专利保护性强,权利要求公开了专利技术的所有必要技术特征,具有针对性,在此后的维权过程中易于操作和识别;

商业秘密保护权利人应当对能够为自己带来经济利益且不为他人所知的技术或者商业信息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在保护阶段,权利人负有沉重的举证责任。

对比:对于容易被回声工程破解的技术,或者采取保密措施后仍容易被泄露的技术,建议采取专利保护,具备专利法要求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专利保护是有期限的,最长20年内进入公有领域,任何人都可以使用。

如果不容易被破解,权利人又不想公开,可以采取商业秘密保护的形式。比如可口可乐的配方。

哪个多一点无所谓,关键是保护对象的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