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版权享有哪些行政保护措施?

法律主观性:

目前,网络环境下我国著作权法主要有四个来源:一是著作权法。修改后的著作权法规定了著作权人的权利,如信息网络传播权、技术措施权、电子信息的权利管理等。二是国务院《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三是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实施的《关于审理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审理计算机网络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以及wto规则中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两个互联网条约wct和wppt。网络版权由于其自身的特点,比传统版权更容易被侵权。信息时代,越来越多的作品通过网络为大众所知。如何保护网络作品的版权,防止其受到侵权行为的侵害,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课题。传统的版权保护手段同样适用于网络作品的版权。比如加强立法,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运用行政手段、诉讼、仲裁等手段保护著作权人的相关权利。还可以通过相关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加强网络的日常管理,减少侵权活动的空间;加强个人对版权的保护,在发布、上传、复制、摘抄作品时注意证据的保存,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