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吗?

胜诉方在诉讼请求中要求对方承担诉讼费并得到法院支持的,败诉方应当承担诉讼费。但委托合同是相对的,仍需当事人向委托人支付。此外,诉讼费用的支付,除胜诉方自愿承担的以外,按照《诉讼费用支付办法》的规定,由败诉方承担。部分胜诉或者部分败诉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承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 *当事人败诉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各当事人与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各自承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一般民事诉讼的律师费通常会由败诉方承担。对于一般的人身损害赔偿、名誉侵权、交通事故案件,或者法律援助案件、知识产权案件、仲裁案件、担保权诉讼案件、不正当竞争案件等。,明确规定败诉方承担胜诉方的合理诉讼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179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治疗康复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用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支付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合同法司法解释(一)第二十六条规定: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

《律师服务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时,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花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度;

(3)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声誉和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