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股权质押需要满足股权可以依法转让的条件。下列权利可以质押:

(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单、仓单和提单;

(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和股票;

(三)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四)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和支票。

(二)债券和存单。

(3)仓单和提单;

(四)可转让的基金份额和股权;

(五)可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6)现有和未来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质押的其他财产权利。

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或者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出质登记时设立。质押后,基金份额和股权不得转让,但出质人和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交存基金份额和股权转让所得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