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时买的金项链要不要分?

法律分析: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分割。如果双方在婚前已经由女方自费取得,那么这些珠宝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如果黄金首饰是通过遗嘱或赠与合同取得的,且在遗嘱或合同中确定只属于夫妻一方,则视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的财产只属于丈夫或妻子。黄金首饰如果在婚姻和抽烟关系期间约定归对方所有,就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会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所有: (一)工资、奖金和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和投资所得;(三)知识产权收入;(四)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 * *所有的财产。丈夫和妻子对同一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

第1065条男女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归自己所有,归全部或者部分所有,归部分所有。该协议应为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另一方知道该约定的,应当以夫妻的个人财产用于清偿夫妻所欠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