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知识产权局设五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与监察室、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办公)。

负责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制定机关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文秘、档案、保密、信息、会议、信访、安全、政务公开、财政、审计等工作;负责政策研究和起草综合报告及文件;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纪检监察、党群服务和离退休人员工作。

(2)政策法规司。

研究拟订专利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草案,审查重要文件;率先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特别审查制度;负责指导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承办相关专利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指导全市专利中介机构和知识产权社会组织的工作。

(3)规划发展处。

承担推进知识产权高层次战略合作的相关工作,牵头制定和协调实施全市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制定专利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知识产权工程,推进知识产权产业化和标准化;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组织实施专利奖励和资助政策;指导全市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信息化建设和专利工作。

(4)协调合作办公室。

承担全市知识产权保护的组织协调工作,推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体系建设;承担统筹、协调、指导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相关工作;组织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牵头开展知识产权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知识产权统计和评估;指导区、县级市的知识产权工作。

(五)执法监督科(挂市知识产权稽查队的牌子)。

率先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合作机制;负责编制全市专利执法规划、计划;牵头协调知识产权交易市场的规范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市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活动;组织专利执法和市场监管;负责专利商品在生产和流通领域的检验;依法处理和调解专利纠纷,查处专利违法行为;组织建立维权援助和涉外专利诉讼应诉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