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东城重点项目规划

法律分析:尧都区文化艺术中心和解放路党群服务中心,汾东、翟庄、新东城棚改项目,解放路学校第二校区建设项目,丰富人民文化生活,赋予城市艺术气息。

法律依据:《山东省促进乡村振兴条例》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科技等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引导技术、人才、信息、资本、管理等创新要素向本县集聚,加强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完善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推进生物种业、智慧农业、设施农业、节水农业、绿色投入品、新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