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才补贴政策

1.40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本科学历的人才,凭毕业证书办理落户手续后可申请相应的住房政策,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技能人才。

2.对人才住房措施未覆盖的高校毕业生,以个人名义申请租房补贴由两年延长至三年,标准不变。

3.经人才落户办法认定的企业新就业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每月600至1000元的租房补贴,期限5年。也可以申请租住30平米的公租房。

第一,千方百计拓宽大学毕业生就业渠道

1,各级政府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各类重点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所需人员应优先从高校毕业生中安排;

2、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主要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新增就业岗位,应优先考虑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3、促进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和入伍。围绕基层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产服务、生活服务、救助服务等领域,大力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基层教育、卫生等单位有时间要主动招聘高校毕业生。

4、实施“高校毕业生挂钩就业活动计划”,吸引更大范围、更大规模、更多层次的招聘需求资源。增加重点学科和领域的工程硕士和研究生招生。

二、推动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

1.鼓励大中型国有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创造条件,吸引更多具有技术专长的高校毕业生。

2.充分发挥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企业吸引高校毕业生的作用,加强人才的培养、使用和储备。

3、各地要引导企业在实施扶持困难企业中留住更多的高校毕业生技术骨干,稳定职工队伍。

4.对符合条件并承诺当年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可按规定在2009年6个月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或岗位补贴,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开展在职培训,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不足部分可在严格标准和程序的前提下,由就业专项资金适当支持。

5.承担国家和地方政府科研项目的单位应积极聘请优秀高校毕业生参与研究,其劳务费和相关社会保险费按规定从项目经费中支付。

6、高校毕业生参加项目研究,其户口、档案可存放在项目单位所在地或学前家庭所在地人才中心等公共服务机构;聘用期满后,员工可根据工作需要续聘或受聘于其他岗位。就业后工龄与项目研究期间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社会保险缴纳年限连续计算。

三、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

1.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完善领导机构和协调机制,实行目标责任管理,严格考核监督工作。

2、各级教育、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带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建立健全就业信息收集和反馈机制,大力加强就业指导和服务。

3、财政部门应根据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和实际需要,统筹安排专项工作经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其他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落实相关责任,形成* * *管理的工作格局。

4、高校要坚持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步实施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措施。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的跟踪监测,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5.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宣传党和政府对高校毕业生的关心,宣传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的好做法。

6.采取生动有效的教育形式,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处处建功立业的理念,自觉将个人理想与国家和社会需求相结合,形成有利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

法律依据:

江苏省城镇“三新”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实施细则专题会议纪要

第九条

人才引进计划面向外籍人才,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国际知名企业或者国际知名教育、科技、文化、卫生、金融等机构中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在国外著名大学、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一般应在境外获得学士以上学位。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创新创业人才。(4)其他急需的外籍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