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对律师的整体评价如何?
先说一下自己的心理:羡慕所有律师,吐槽一些律师,大概率不会选择成为律师。
先说羡慕。律师的平均收入在当前社会属于中上阶层,靠技术吃饭。律师门槛高,是因为法律考试难,通过率低。拿到法律资格的职业证书,就相当于开启了他们人生的新篇章。基本上,努力工作的律师客观上能挣得更多。更重要的是,你多劳多得。不像我们这些体制内的人,工资、津贴、补贴都是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的,只能拿个比较体面的工资。另外,律师相对自由,至少在资深的时候,有选择委托人的权利,有选择假期的自由,有选择生活节奏的资本。这些都是我们羡慕的地方。
再来说说吐槽。但目前一些律师重视社交,忽视业务,煽动当事人与法庭对抗,误导当事人。这是我们最受诟病的地方,涉及到律师职业道德的问题。即使律师提供诉讼服务,本质上也是服务行业,但作为依法治国全过程的参与者,律师应该肩负起建立法律公平正义的责任,不应该站在法庭的对立面,而应该引导当事人讨论事实,平息矛盾,用法律解决问题。
最后,我有很大概率不会选择成为律师。第一,律师需要不断开拓新的社交圈,有了资源才能获得人气,才有案源,这就意味着他们必须花时间拓展与外界的联系,这与个人性格偏好有很大关系。第二,律师相对来说,至少目前来说,他们的社会地位还配不上他们的高收入,他们也很忙,各种出差,各种调查取证,就是脑力劳动也是体力劳动。
我个人认为,现阶段社会对律师的评价是不一样的,这与少数律师所体现的社会属性有关。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这是任何行业都会出现的现象。对于楼主来说,做好自己最重要,其次是选择就业方向。在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等不同领域,遇到的人和事是完全不同的。你越专业,你的社会评价就会越高。
最后,希望楼主坚守初心,做法治进程的守护者。
总的来说,律师的社会形象是扭曲的。在公权力面前,律师只是装饰品,必要的时候陈列在桌子上,更多时候被视为麻烦制造者。在公众面前,律师还停留在吃原告、吃被告的层面,最多只是不得已时的救命稻草。但是律师总是把自己看得很重,时不时发表自己的看法和建议。在外人看来,他们更像是闺房怨女人,出不了厅,更上不了台面。
人的生存权大于债权!无良律师绝不会想到这一点!当经济关系影响到一个人的生存权,显然是把人逼入绝境。一旦遇到这样的情况,有人自杀,有人铤而走险,有人鱼死网破。其实法律的精神根本不是一个冷冰冰的钱字,而是律师只是围绕一个钱字迫害陷入困境的人!
说实话,我也是一个破产的企业家,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妻儿两地分居,靠国家救济生活!一些银行信用卡和诉讼律师也试图迫害我,杀死我,但我比当事人反应更迅速,果断向政府部门求助,及时遏制了我活不下去的苗头。
我觉得国家层面应该给陷入绝境的债务人一个生存保障,不要让诉讼人侵犯生命权!有钱的话,还是懒的那种。没钱,真的不是懒,是弱!诉讼,醒醒吧!
社会对律师的整体评价如何?笔者接触过很多律师,和很多律师交过朋友。
在我个人看来,律师和其他任何职业一样,绝不会因为是律师就变成好人,更不会因为是律师就变成坏人。一般来说,有人的地方就会有左、右、上、中、下四个层次,律师也不例外。换句话说,在律师中,有优秀的,好的,一般的,差的,黑的。
当然,舆论对律师的评价似乎很低。其实很多都是误解。
第一个原因是因为收费。中国人从努力开始,大多喜欢免费,但其实免费不一定好。只要他们收费,差评就来了。比如我遇到一个客户,免费咨询了十几个律师,然后咨询了我十几个晚上和周末,最后走的时候问我要了一包打印纸。在他眼里,收费的律师都是坏人,所以他说大部分律师都是坏人,都想收费。
第二个原因是因为输赢。中国人自古以来都是能打胜仗的,诉讼也不例外。其实每一场官司,都是一方赢,另一方必然输。怎么可能都赢?赢的一方基本满意,输的一方不从自身找原因,不明白少输是另一种赢。它一直认为出钱的律师是无能的。举个例子,我遇到一个当事人交通事故死亡,律师极力争取胜诉,让对方要求赔偿654.38+0万+刑事谅解654.38+0.5万,一次性赔偿80万结案,出具刑事谅解。结果客户说,希望30万就能解决问题,请个律师也要几万,还不如不请。
第三个原因是律师本人。有些律师真的很黑。
比如2019,某律师因诈骗罪被淄博市临淄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300万元,并责令退还委托人12万元。经法院查明,该律师接刑事辩护案件,最初签订收费合同654.38+0.5万元,后以被司法机关依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为由,骗取委托人600万元,以修改犯罪嫌疑人涉嫌挪用资金案涉及的审计报告为由,骗取委托人600万元。
有些律师擅长炒作。
比如律师在火车上遇到列车员,要求出示身份证,那就更真实了。他要求对方出示法律依据,直到列车员和警察出面,问题才得到解决。这位律师精通法律研究。他以后在银行存钱,在小区租房,需要市公安局陪同吗?
我不太了解律师。作为一个普通人,感觉社会对律师的整体评价应该是低的,感觉自己就是富人的代言人。
我请了济南郭尧律师事务所的两位律师,为我的一起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案二审收费22000元。他们受理案件前后的态度完全不同,在受理案件前表现出了自信。他们一旦收到钱,往往微信不接电话,对客户极不负责。他们没有发现庭审笔录和一审法院视频的不一致,直接导致二审败诉。
更有意思的是,二审结束后,律师让我赶紧和对方调解。如果我能调解,我为什么要在你身上花钱?
并对我说:如果我要再审,让我继续交费。我能继续按你的水平给你付钱吗?风吹走了我的钱吗?
后来在一个不是律师的朋友(普通公民)的帮助下,我的案子在发现判决书和庭审笔录有很多错误后,在再审程序中胜诉。
从我的经验来看,自己打官司总比请一个不负责任程度低的律师好。
一天,我坐在出租车上打电话。司机一听我是律师,忍不住说:“你们律师赚钱容易吗?坏人好人都找你。”
也许在大师看来,律师是一个令人羡慕却不被尊重的职业。
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感觉社会对律师行业的整体评价还是比较好的。应该是正面形象。
法治建设需要律师的参与,律师在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律师承担着法律援助的职能,为很多付不起律师费的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刑事辩护全覆盖,每个村都有法律顾问的工作,律师也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代替政府履行社会职能。
律师在社会上有好恶。
在政府看来,符合政府的意图,政府当然喜欢他,比如法律援助的事情,政府喜欢他;当一件事情不符合政府意志的时候,政府是不会喜欢他的,比如律师代理行政诉讼。
公安部门对律师也是又爱又恨。律师跟他们合作,他们就喜欢律师。如果他们认为律师反对他们,他们就不喜欢律师。
社会上的人需要的时候喜欢律师,不需要的时候不喜欢律师。但是,有困难的时候,连律师都可以帮忙。
我觉得社会上绝大多数律师都是依法执业的。不可否认,违法乱纪的律师是极少数。每年都有律师被判刑,律师执照被吊销。
我讨厌律师团队里的害群之马。我国正在整顿律师队伍,情况正在逐步好转。
目前只能说还不错。
很多人羡慕律师,但并不尊重律师。
法治社会,律师很重要。没有律师,很多事情根本无法进行,现代国家需要律师的作用。
如果你对比一下欧美律师,你会发现他们的社会地位很高,法学和医学的学费最贵,毕业后收入也最高。美国总统要给联邦法院的法官三分。但在中国,律师只是一个普通的职业,收入可能会高一点,但也很有限。中国的律师从未登上过财富榜。
经常看到律师事务所的客户向律师鞠躬,这是最触动我的。那一刻,律师的心其实是软的。
但是你看网上,很多人都在攻击律师。比如我们是诉讼律师,说我们只收钱不做事,说我们吃原告吃被告,等等。我们不听自己的辩解,也不能叫醒一个装睡的人。
可以说,律师的整体社会地位和社会形象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首先,在国家走向法治和权利时代的过程中,在法治和权利时代下,律师无疑占据着决定性的特殊地位,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邓小平同志预见性地强调,没有这个法制就不可能扩大律师队伍!应该看到,由于少数律师违反职业纪律和职业道德以及其他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国律师的社会地位仍然较低,一些当事人对律师的总体评价较低。但近年来,随着法治的推进,律师的执业纪律得到加强,人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律师职业的价值越来越被认可,国家对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也越来越充分。律师整体社会地位明显提高,社会整体评价越来越好。这是好事。正如学者所言,“法治社会离不开一批高素质、负责任的律师。只有理论家和立法者的热情,没有高素质的律师团队的支持,这些美好的想法将难以实现——这就像盖房子一样。如果只有设计师而没有建筑师,那么所谓的高楼永远都是纸上的空中楼阁。”如果我们没有优秀的律师,更谈不上权利时代的到来,法治国家的实现?因此,重视律师独特而重要的作用,大力支持律师工作,进一步提高律师素质和政治社会地位,完善律师法律制度,就显得迫切而又极其重要。
法治和权利的时代是美好的。我们可以断言,在走向法治和时代的过程中,律师因为其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必将成为追求美、展示美、传播美的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