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商务和旅游委员会是什么单位?

松江区商务和旅游委员会是松江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贯彻执行与商务和旅游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1,贯彻落实与商贸旅游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负责编制本地区商业和旅游业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研究推进本地区商贸旅游的结构调整、企业改革和业态创新;负责制定和完善商务和旅游发展指标体系和目标考核体系;负责权限内商业、旅游投资项目的评估、听证、审批。

4、负责统计、分析和监测本辖区商贸旅游运行情况,建立预测预警机制。

5.负责推动本地区生活服务业发展,创新生活服务业组织结构,促进国际交流和区域融合发展;加强本辖区生活服务业市场管理,负责典当行及分支机构设立的初审,监督检查生活服务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标准的执行情况;组织协调打击商业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和商业欺诈行为的工作。

6.推进商品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负责电子商务发展的推进和管理,促进现代商品流通发展。

7、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和管理本辖区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做好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工作;牵头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履行商务领域行政执法职责,协调处理商品市场运行中的突发事件和相关重大问题。

8、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机制,按分工负责重要商品储备管理和市场管理;负责食用农产品、肉类食品、防汛防台物资等重要商品的储存和流通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生猪屠宰的相关工作,承担牲畜屠宰场点设置的初审;培育和发展水产品市场,负责酒类专卖管理。

9、负责本地区旅游业的行业管理;监督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景区(区)、旅游度假区(村)等各类旅游企业的经营活动;受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委托,负责辖区内国内旅行社的审批;负责旅行社营业部设立的备案;负责旅行社的年检;根据权限发放、换发《导游证》或《景区(点)导游证》;受理旅游者的投诉,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10,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地区商贸旅游人才建设规划、教育培训等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商贸旅游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和中介机构开展工作。

11.组织本地区各类旅游资源的普查和评价,提出旅游资源保护、开发和综合利用的规划和建议,负责新的旅游项目的论证、评估和指导;负责本地区旅游业的推广、项目开发和市场推广,开拓国际国内市场;负责策划、组织、实施本地区专项旅游节,参与、协调、指导本地区展览、演艺、体育赛事等大型活动。

12,负责本地区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负责粮食收购资格行政许可的受理和审查;监督检查粮食经营者执行国家有关粮食储存规定、标准、技术规范和粮食运输技术规范的情况;负责编制地方粮库建设规划,管理国有粮食企业粮库产权和用途的变动;加强对粮食市场供求状况的监测和预警分析,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地区的粮食应急预案;负责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开展本地区农民种粮情况调查。

13,负责本辖区粮食供应的行政指令性安排;负责执行粮食购销政策和收购计划,完成市、区下达的粮食储备任务,确保安全;负责区级储备粮的管理,制定并实施轮换计划;负责部队、困难对象和高校学生的粮食供应管理;负责向城镇居民发放副食品价格补贴。

14,负责受理行政复议和应诉行政诉讼。

15,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