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书侵权吗?
法律分析:该行为可能侵犯了作者的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由于原作是文字作品,要判断被打开的手稿是否是原作的复制品,根据法院在实践中考虑的主要因素,需要比较的内容有:两部作品的整体框架是否一致,被打开手稿的主要内容是否全部来源于原作, 打开的手稿具体内容中的大量文字是否与原著一致或高度相似,内容是否在原著基础上有所删减或增加。 如果以上结论几乎都是肯定的,那么被打开的稿件侵权的概率就比较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
第十二条。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所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的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第四十五条有下列侵权行为之一的,应当根据情节,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作为自己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未参与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署名他人作品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拍摄、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六)使用他人作品,不按照规定支付报酬的;(七)未经表演者许可,直播其表演的;(八)其他侵犯著作权和与著作权相关权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