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收费吗?

法律分析:公证处办理公证需要收费。一切公证行为都具有证据效力。任何具有法律意义的法律行为、文书、事实都经过公证,国家证明其真实性、合法性,产生法律证据效力。案件审理中,涉及收集、调查证据的文书,且该文书也经过公证的,应当确认其有效性,可以直接取证。但是,除非有足以推翻公证书的相反证据。对于依法必须公证的法律行为,公证成为这些法律行为生效的必要条件。法律对不同的法律行为有不同的形式要求,包括口头、书面和公证证明,这取决于法律行为所产生(或变更或消灭)的法律关系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及其对第三方的作用。虽然法律没有规定,当事人自己也同意公证是双方法律行为的必要形式条件之一,但这种法律行为只有经过公证才能成立。

法律依据:《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条公证处对下列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为申请人提供证明以及办理其他公证服务,应当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向申请人收取公证服务费:

(一)证明经济合同,办理继承、赠与、遗赠和存款公证;(二)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的效力;(3)证明民事协议;(四)证明出生、生存、教育、经历、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死亡、不可抗力、组织资格、信用等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五)办理证据保全和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