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主知识产权
首先明确一个概念:自主知识产权。.....我不知道是谁创造了“自主知识产权”这个概念,但它也误导了公众,破坏了专利制度的基石。从专利法的原则来看,专利权不是自治的。专利法赋予专利权人排除他人实施其专利的权利,也没有赋予权利人实施自己专利的权利。这是因为改进后的专利很可能成为他人专利的从属专利,即难以独立。但这样的“伪概念”居然成了政客的专有名词,国家领导人到处鼓吹,以为有了专利权,就可以高枕无忧,独善其身了!这样的观念迟早要付出代价的。
我殷切希望在学习知识产权法的时候,不要惧怕权威,独立思考,不要盲从那些错误的观念。如果有时间,我会对这些误导性的参考文献做一个大概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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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是刘国伟所说的话,我同意这些话。现在很多概念已经异化得太严重了。详情请看他的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