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经营者和专利?
专利经营的定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我认为广义的定义是专利的申请。在商业实践中使用专利取得了相应的效果,包括促进了企业的市场销售和营业利润。这是专利的根本目的,因为专利是促进企业盈利的,可以说是根本问题。狭义的专利运营类似于房地产中介。一般来说,专利操作是指专利权人和专利购买者之间的中间人,为了收取中介费或者低买高卖。狭义的专利运营概念与具体的产品市场无关。它简单的把专利当成一个独立的产品销售,这个店的中介就是专利运营,也就是所谓的专利运营商。周的《知识产权:全球营销利润的圣经》一书指出,知识产权应该作为一种独立的财产进行销售,同时谈到了在实施中要注意哪些问题,采取哪些环节。我说的专利运营,其实是广义的专利运营。广义专利运营的具体主题如下:1,第一场游戏——专利流氓我刚接触专利流氓的时候,觉得这是我应该做的,他很快就能意识到。但是接触多了,发现专利流氓在中国是不行的,中国专利流氓只会被打击或者关起来。先说专利流氓的定义。一般被称为专利流氓的NPE被称为实施实体,他们会拿到专利权,但不会依靠这个专利技术做出产品并销售出去。它会通过诉讼让实际生产产品的企业提供专利许可费。在美国,专利诉讼的平均赔偿额是500万美元,律师费是654.38美元+0万美元。美国的这种诉讼在中国是无法实现的。中国专利诉讼的平均赔偿是美国的1/500,即1,000美元。所以根本不可能玩专利流氓,从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上来说根本不值得做专利流氓。同时,我国的法院、行政机关、媒体、氛围对专利流氓持不认可的态度,以至于专利流氓在我国的发展会受到各种方式的打压。中国前几年他做普通手机的时候开始尝试专利流氓。当时,谢以自己的专利起诉海尔手机,最后谢败诉。2012,蔡状告苹果,以败诉告终。这些案例说明法院不支持非经营性实体的经营。同时告诉大家,做专利流氓,一开始会被骂;第二不一定是赢;三是即使胜诉也要赔偿8万元;第四,很有可能复审委员会系统和法院系统会直接干掉你的专利。所以我觉得专利流氓在中国玩不起来。2、第二大博弈——产业中介产业中介的第一种模式是将专利权人手中闲置的专利转让给需要专利的企业,然后收取中介费。目前已经有很多公司开始这么做了,也有一些成功的案例。第二种模式是我们专利运作的正常模式。主要是美国的知识分子,它的模式是筛选全世界的发明家找到好的技术,然后以自己的名义和自己的人员申请专利。在申请专利之前,他们会找一些专利购买者对技术需求进行评估。当买方有需求时,会严格要求专利的质量,同时进行专利布局,最终将专利卖给买方。在这种模式下,这个技术好不好,会不会有买家买,我就说说十大因素中专利运营的因素。第三种模式是上海盛智华比较成功。盛志华的模式基本和上述模式类似,基本涉及具体行业。同时其总经理在美国做过大学技术转移,在美国这种模式已经成熟。美国的专利运作做得好,是因为其技术转让市场完善。美国几乎每所大学都有一个技术许可办公室(OTL ),可以把自己学校的专利技术转让给外面的公司。这也极大的启发了盛智华的模式设定。目前,我国高校的专利属于国有资产,因此,我国高校的专利很难运作。这个制度的局限性最后肯定会被打破,这个专利操作一定会成功。第四个模型是七星天空。虽然他们成功的案例不多,但是基础很好。他们的主要合作伙伴是美国专利律师,在专利写作、申请、有效性和侵权诉讼方面都有很高的水平。专利代理人、专利律师、专利权人在专利操作上并不靠谱,因为他们更注重某个环节,在市场和人脉上并没有那么广泛。七星天模式是通过好的技术点进行全球专利布局,这些业务和专利代理机构做的差不多。3.第三个游戏——资本运作和股权增值——把专利作为股权的附加值来运作。比如华南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与广东新四板合作,加入运营中心对专利和股权进行打包,利用专利定价机制对专利进行分级,专利越多的企业股价就越高。将专利权作为股权的一部分出售,可能有更大的可能性增加专利的价值。以前专利是作为独立产品出现的,没人想买。但是当专利被打包和股权结合后,用户买的不是专利本身,而是整个公司的股权和公司的所有经营状况。4.第四场——邱泽友是比赛手段的代表。邱泽友为空心楼板的各种模具申请了2000多项专利,然后打官司,100多件官司,胜诉90%。这也是一种能力,创造这些专利,可以在这种模式下授权。做了这些专利之后,打官司就比较容易了,因为竞争对手的产品总有一个是在2000多项授权专利的保护之下的。这种专利布局会涉及到对专利等同原则的规避,这一点很难把握好。5、第五种玩法——工业安全工业安全以我自己的优势,有很多客户,我当然不会拿几个专利卖给别人,也不可能去告别人。我会选择和客户合作,对他们的专利进行完善的布局,然后选择投资客户公司或者选择专利权。客户只需要开发技术,我们会为专利申请提供人力物力,提高专利申请的可能性。双方,主要基于产品在市场上赚多少钱,专利控制市场。这就是专利在工业保护中的作用。这种模式期限长,涉及面广。但优点是成本更低,成功率更高。所以,在专利运营中,我们只能参与一个环节,而不是整个过程。毕竟壁垒重重。我认为产业安全是最有可能的专利运作模式。6.专利运营的三个基本因素:一是技术创新程度,知道这个技术在行业内是否有用,大部分专利申请都是一个小的改进,不是突破性的发明,专利是否创新取决于行业内的专家。其次,更别说专利布局的完善了。最后,很难估计专利产品的市场接受度,因为很难预测产品的受欢迎程度。我觉得市场评估只能通过销售人员或者行业内的一些老板来进行。如果产品没有市场,专利布局再完善也没用。7.专利运营的三个内因主要是针对企业的,企业自己申请专利,所以专利运营的内因很重要。首先看企业在专利运营上投入多少钱;然后看老板对专利的重视程度;最后,看看有没有真正懂专利的人来做专利运营。8.专利运作的四个司法因素第一个司法保护度主要是指等同原则的实施范围;第二,产品有多大,产品单价有多大。比如大型机械需要买一台机器进行证据保全,这样就增加了专利诉讼的成本。这种大型机械不值得专利运营,而医药、手机、网络更适合专利运营。三是方法专利或产品专利。对于专利代理人来说,尽量多写产品专利,少写方法专利,因为方法专利在侵权取证中很难取证;第四,取证和鉴定的难度和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