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的民事权利有哪些?

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财产、身份相关的一系列权利。

一.个人权利

人身权是自然人最基本、最重要的民事权利,主要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和荣誉权。这些权利保障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和生命健康,是其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第二,产权

财产权是自然人对其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这包括财产权、债权和知识产权。物权涉及自然人对物的直接控制,如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权;债权是自然人要求特定的人做或不做某事的权利;知识产权保护自然人的创造性成果,如版权和专利。

第三,身份权

身份权是基于自然人特定身份的权利,如配偶权、亲权、亲权等。这些权利主要体现在家庭关系和亲属关系中,保护作为家庭成员和亲属的自然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继承权

继承权是自然人死后继承其财产的权利。继承的存在保证了自然人财产的延续和继承,维护了家庭和社会的稳定。

总而言之: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涵盖诸多方面,如人身权、财产权、身份权、继承权等。这些权利是同构的,构成了自然人法律地位的基础。国家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然人的公民权利,维护社会秩序、公平和正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10条规定: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和婚姻自主权。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13条规定:

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同样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20条规定:

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

继承权男女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