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建设局、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州市房屋安全管理处是什么关系?能否详细介绍一下苏州市建设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的划分?

其实苏州建设局指的是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信息名称:内部办公室

索引号:EA220-A0300-2008-0001

描述:关于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部结构。

发证机关: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产日期:2008年8月27日;出版日期:2008年8月27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震局)内设办公室。

(1)办公室(政策研究室)

承担政府事务的组织、协调、对外联络和接待工作;组织协调局机关重要会议,监督会议决议事项的落实;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政府信息的汇编和分发,以及公章、文件档案和保密的管理工作;开展新闻宣传,办理NPC代表和CPPCC委员的建议;承担机关的安全和后勤服务。指导城乡建设档案工作,管理城乡建设档案。研究分析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重大问题,提出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

主任:王锦电话:0512-65110636。

(2)法律部

组织协调有关地方性法规的起草、修改和审批工作;承担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工作;承办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法制宣传;行政裁决、行政执法和城建监察的综合管理;管理行政执法队伍。

主任:冯晓东联系电话:0512-65119303。

(3)综合计划办公室

起草城市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市区年度城建项目和资金计划,下达年度城建项目;审核城市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专项资金的计划申报和监督管理;开展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统计、城市建设年鉴的编制工作;对整体经济运行和行业管理进行动态分析;参与城市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审查;对该局承担的市级重点项目和实事项目进行动态管理和综合协调。

主任:陈绍东联系电话:0512-65211569。

(4)财务管理办公室

起草局系统内部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预算管理办法;编制本局年度预算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财务决算;对所属机构的财务管理进行业务指导;承办本局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险费的计缴;汇总分析会计报表和其他财务数据;收取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

主任:谢强电话:0512-65225220

(5)审计局

承担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的审计责任;对我局所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专项资金的内部审计;对本局实施的工程项目进行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内部审计和经济管理重要问题的调查;收取城市建设基础设施配套费;承办法律法规和本局领导要求的其他审计事项。

副主任:吴群电话:0512-65211567。

(6)规划设计办公室

承担社会投资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勘察设计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行业改革和发展;监督管理全市勘察设计市场、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承担全市施工图设计审查和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参与城乡规划的编制;参与建设项目的选址和联审;参与政府投资的城市建设项目和基本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

主任:陈石电话:0512-65119533。

(7)住房保障办公室(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起草并组织实施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工作网络。起草并组织实施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承担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责任。拟订并组织实施城市住房改革政策和方案,审批出售公有住房、住房货币补贴和优惠住房补贴,批准使用用人单位提供的住房资金,查处住房改革历史遗留问题;检查和指导全市房改工作。

导演:徐玉文电话:0512-65211766。

(8)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

拟定全市房地产开发的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承担全市房地产开发行业的管理责任;承担全市房地产市场信用体系的建设和管理职责;统一监管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资金和交付;开发企业资质的管理和初审;组织实施城市综合改造项目;指导城市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和开发利用,承担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意见的管理和实施;参与房地产价格审批管理。

主任:陈建中电话:0512-65114430。

(9)住宅产业司

起草住宅建设和住宅产业发展规划。承担全市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拟定调控政策和措施并监督实施;开展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和监测分析;承担商品房销售和预售管理,承担全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企业资质管理、房地产中介企业备案、从业人员资质认证和房屋租赁备案。

导演:陈登火电话:0512-65227224

(10)物业管理办公室

对全市物业管理实施行业管理;审查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颁发资质证书;拟定并实施全市房屋* * *部位和* * *设施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和监督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工作;对全市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考核、评比和人员培训;指导和监督业主委员会的运作。

主任:丁联系电话:0512-65157308

(十一)公房管理处

起草全市住房管理政策;承担市区直管公房的资产管理、出租、租赁、维修和房屋的改造、改善、防洪、防台等工作;不断完善直管公房管理运营机制,促进国有房地产保值增值;管理市内不同物业的毗连房屋。

主任:陈彪联系电话:0512-65115263。

(12)房管部门与私房政策的实施

监督管理全市房屋产权登记、权属登记等工作;开展城镇私房政策的具体实施,指导城市落实私房政策。

主任:卢佩初电话:0512-65233295

(十三)城建部门(重点项目部、燃气管理处)

规划储备,综合协调和组织实施城市建设项目。参与编制城市建设中长期和年度计划;研究起草市政及相关公用事业的中长期规划、建设规划、产业政策和技术标准,并指导和监督实施。承担全市市政公用施工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管理工作;监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文明施工。组织申报国家和省级人居环境奖。承担全市燃气行业的管理责任,审批城市燃气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服务网点的布局;对全市燃气项目进行初步设计审查,做好竣工备案管理工作;审批城市新建燃气企业的资质;开展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和供应许可证的审批工作;开展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参与国家、省、市在苏重点工程和大中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审查和竣工验收,做好竣工档案管理工作。参与编制市重点项目城建中长期规划、建设计划和年度计划,起草监督考核办法并指导监督实施。

主任:徐伟联系电话:0512-65119205。

(14)村镇建设司

参与城乡一体化试点工作;参与城镇规划的制定和计划的联合审查;指导乡镇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实施与村镇建设相关的建设系统试点示范工作;指导村镇建设和改造;指导古镇古村落的保护、建设和整治;组织编制农村住房建设通用图集;组织村镇建设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指导村镇综合开发、住房建设和房地产管理。

主任:王胜玲电话:0512-65119925

(15)建筑节能办公室

承担全市建筑节能管理工作,拟定全市建筑节能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审查民用建筑的建筑节能方案;确定全市重大建筑节能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安排建筑节能资金并指导实施;组织民用建筑能耗审计和建筑节能评估;监管全市建筑节能服务市场和中介组织;指导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引导“绿色建筑”的发展;组织建筑节能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指导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的推广应用;引导墙体材料创新。

导演:麦琪联系电话:0512-65116013。

(16)研究与技术部(总工办)

组织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技术标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系统内科研项目的立项和评审;进行施工方法的管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归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类技术专家库;承担房屋安全鉴定和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管理工作;承担白蚁防治管理工作;承担房屋结构装修、拆除、改建的许可工作。

主任:王建明电话:0512-65219423

(十七)维修资金监管部门

起草并组织实施全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政策;监督管理城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对县级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提供业务指导。建立市区房屋维修资金统一监管制度,确保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安全。建立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规范房屋维修专项资金的使用。承担城市维修资金使用的监督和审计,监督管理局所属收取的用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各类资金。

主任:袁遵义联系电话:0512-65211591。

(十八)建设部

起草并组织实施全市建筑业发展规划;监督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承担工程监理行业的监理责任;开展全市建筑业企业和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审查;管理施工员、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的资质;管理和协调建筑业企业和工程监理企业的出入境,承办外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和省内其他市建筑业企业注册;进行建筑业统计和劳动保险统筹管理;推进建筑产品产业化,指导散装水泥工作。

导演:孙电话:0512-65211520。

(十九)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

参与起草并组织实施全市建筑市场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负责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的建设和管理,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协调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组织城建监察综合执法;指导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运行,加强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监督和指导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承担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承包商预选工作,指导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模式改革;对建设工程实施施工许可和工程合同管理;指导建设工程造价和定额管理。

主任:魏联系电话:0512-65217125。

(20)质量安全监督部

承担全市工程建设的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责任;起草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规范性文件;归口管理全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管理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人员的资质;管理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组织全市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检查,开展市优质工程评选,推荐省优工程,组织开展安全达标和争创文明工地活动;实施建设项目验收备案管理;组织或参与处理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

主任:孙国明电话:0512-65230932

(二十一)行政许可服务。

承担全局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审批、申报和管理工作;管理许可证书、批准文件及其档案;承担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运行和管理工作。

主任:曾电话:0512-65224906

(二十二)信息办公室

指导局系统信息化工作,综合协调本部门信息化建设;承担本部门局域网的建设、维护和管理;承担本部门网站的建设、日常维护和管理,以及“中国苏州”政府门户网站和市综合信息网相关栏目的维护、信息采集和提供;开发、维护和管理本部门的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和安全系统;承担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管理,实现信息资源的有效共享。

主任:唐柏金联系电话:0512-65112122。

(23)信访办

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和转办的信访案件;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及时报告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重大问题。为来信、来电、来访人员提供相关政策咨询,做好上访人员的思想疏导和矛盾化解工作。综合分析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和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或方法。

主任:李守德电话:0512-65242641

(24)地震监测办公室

编制全市地震监测台网建设发展规划并负责监督实施;审批辖区内地震监测台(站)的设置和撤销;管理全市地震监测预报,制定地震前兆观测和短临跟踪措施,编写地震趋势研究报告;承担全市震情速报工作,组织实施地震现场震情监测和跟踪,提出震后趋势判断意见;承担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工作,审查可能对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造成危害的建设项目;承担全市群测群防工作。

负责人:周文贵电话:0512-65238012

(25)地震灾害预防部

编制防震减灾中长期发展规划并负责监督实施;参与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审批灾区重建抗震设防要求,参与制定重建规划;承担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和防震减灾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全市地震灾害预测和防御,管理地震烈度或地震动参数区划;管理全市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和建筑物抗震性能鉴定工作,审批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在地震现场进行地震灾害评估;承担农村房屋的地震安全工作。

主任:孙敏电话:0512-65225170

(二十六)应急救援部门

编制和修订地震应急预案,指导市级有关单位编制地震应急预案;指导和监督全市地震应急工作,承担地震应急演练的准备和实施,做好应急救援队伍的组建和培训工作;承担地震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和调配;开展地震灾情速报;承担地震应急规划、财务、统计、物资等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组织防震减灾科技合作与交流;开展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科普知识普及和信息发布;承担防震减灾示范学校和教育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主任:石金虎电话:0512-65110024

(二十七)教育和培训部

拟定本系统教育培训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本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指导施工现场开展农民工业余学校教育培训;承担本系统职业技能开发和鉴定工作;组织管理本系统特殊工种的培训和考核;审批本系统培训机构的申报和备案,组织培训机构教学质量评估;归口管理本系统的相关培训工作。

主任:刘丽萍联系电话:0512-65115952。

(二十八)组织人事司

承担局管干部培养、选拔、考察和领导班子建设相关工作,指导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行政管理工作,指导下属单位的编制、人事和社会保障管理工作;承担系统内工程建设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资格考试、工人技术等级考试的审核和申报工作;承担干部人事档案和专业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人员出国(境)管理和社团管理工作。

主任:刘伟联系电话:0512-65114221

此外,根据有关规定,设置纪委、监察室(合署办公)、机关党委、工会、团委(合署办公)、离退休干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