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两个朋友现在准备合伙开一个分店,但是这个总店一直是个人。我们可以合伙做吗?合法吗?
合伙商店
问:什么是伙伴关系?
答:合伙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全体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 * *共同出资,合伙经营,* * *享有收益,* * *承担风险,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进行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合伙人应当平均分担。
问:合伙企业和公司有什么区别?
答:合伙企业和公司的区别在于:
1.合伙企业由自然人投资,公司由两个以上投资者投资,国有独资公司除外;
2.合伙企业的投资者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公司的投资者以其出资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3.合伙企业名称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公司名称必须使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字样;
4.合伙企业没有最低注册资本限额,但公司有最低注册资本限额;
5.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公司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6.合伙企业只交个人所得税,不交企业所得税。公司制企业缴纳公司所得税,股东就公司股息或取得的股息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合伙企业和独资企业有什么区别?
a:合伙企业和独资企业的区别在于:
1,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合伙企业由两个以上合伙人投资;
2.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或者家庭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其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和连带责任。
问: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有什么区别?
答:合伙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区别在于:
1.合伙企业必须根据经营规模聘用必要的员工,可以是几个人,也可以是几十人,甚至更多;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不得超过7人;
2.合伙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可以使用合伙企业的名称,个体工商户不得设立分支机构;
3.合伙企业每月向税务局进行纳税申报,无需缴纳工商管理费。个体工商户每个月都要向税务局交税,还需要向工商局缴纳工商管理费。
问:合伙企业需要缴纳企业管理费吗?
答:没有。
问:合伙企业有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吗?
答:不能,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有出资人申报的出资。合伙企业的出资额由投资人自愿申报,投资无需向登记机关出具验资报告,登记机关不审核投资人的出资是否实际到位。
问: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出资的形式有哪些?
答: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可以以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上述出资应为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和财产权。
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评估方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问:合伙人的资质可以遗传吗?
答: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根据合伙协议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自继承之日起取得合伙资格。
法定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合伙企业应当返还其依法继承的财产份额。
问: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如何转移财产?
答: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同时,合伙人依法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
问:合伙企业申请设立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答: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 * *委托的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所有合伙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验原件);深圳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核实的计划生育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广东户籍(不含深圳),20-49周岁已婚妇女提交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已婚男性和49周岁以下的未婚男女应当提交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已婚男性及其配偶可以持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广东省外户籍的,49周岁以下的男女提交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
5.全体合伙人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决议;
6.出资权属证明;(指证明合伙人投入的财产和财产权属于合伙人所有或者由合伙人使用的文件。不能提交所有权、使用权证明的,应当提交全体合伙人认可的书面文件。)
7.经营场所证明:①合伙人拥有的房产,提交房产所有权证复印件(验原件);(2)出租不动产的,提交经房屋租赁主管部门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8.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的业务,还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问:合伙协议应该写明什么?
答: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合伙企业名称及主要经营场所所在地;
2.合伙企业的宗旨和经营范围;
3.合伙人的姓名和住所;
4.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6.执行合伙事务;
7.加入和退出;
8.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9.违约责任。合伙协议可以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和合伙人之间的争议解决方式。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对合伙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
问:如何办理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合伙企业成立的程序是什么?)
答案:1。到登记机关核对名称,领取《合伙企业登记申请书》;
2.投资人准备好全部文件后,由投资人或者投资人委托的代理人向登记机关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登记机关受理后出具《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登记申请受理通知书》;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登记申请,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被许可人持《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登记申请受理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向登记机关缴纳登记费,领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或者得到不予注册的通知。
问:建立合作关系的条件是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均依法承担无限责任;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纳的出资额;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问:合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提交的材料有: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 * *委托的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字号查询证明;
4.所有合伙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问:所有合伙企业都必须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吗?
答:不是所有的合伙企业都需要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涉及前置审批业务或者企业认为有必要的,可以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其他不需要申请。
问:合作关系的名称应该是什么?
答:根据《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企业名称由四个法定基本要素构成,即行政区划名称、品牌名称、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例如,“深圳市龙岗区杨洋商业银行”。
行政区划名称是指企业名称登记机关的上一级行政区划名称。合伙企业的行政区划名称是指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划名称。比如“深圳市”或者“深圳市龙岗区”。
字体大小应该由两个以上的单词组成。如《北京金风店》中的“金风”。合伙企业可以使用投资人的姓名作为字号。字号由申请人选择,并经登记机关核准。
行业和经营特点由登记主管机关根据企业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确定,并用规范用语表述。比如“北京洪都服装厂”中的“服装”一词,就是表达行业和管理特点的词。
合伙企业的组织形式表现为“工厂”、“商店”或“研究所”。比如“北京洪都服装厂”中的“厂”字,就是表示组织形式的字。
问:合伙企业的名称可以叫“XX公司”吗?
答:不能,合伙企业不得在其名称中使用“有限”、“有限责任”、“公司”等字样。
问:那些自然人不能成为合伙企业的投资人?
答: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六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合伙企业。目前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禁止人员从事营利性活动的法律有: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其中第三十条规定法官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其中第三十三条规定检察官不得从事营利性的业务活动;第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人民警察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不得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目前,国务院已经颁布了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公务员不得经商、办企业或者参与其他营利性经营活动;第四十九条规定,国家公务员不得在企业、营利性事业单位兼职。
此外,根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有关规定,现役军人不得从事私人经营,不得个人或合资经营。
问:合伙居住证明是什么意思?
答案:1。住所为投资人所有的,提交房产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2.住所为租赁的,提交房屋租赁机关登记的租赁合同原件。
问:合伙企业可以从事哪些行业?
答:合伙企业是私营企业,所以合伙企业可以从事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可以从事的任何行业;国家禁止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从事工业和商业的,合伙企业不得从事和经营商品。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可以从事工业、交通运输、建筑、商业、餐饮服务、修理、科技咨询、文化娱乐等行业,合伙企业也可以从事这些行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不得从事下列行业:军工、邮电通信业、铁路运输业、金融保险业,合伙企业不得从事这些行业。
问:合伙企业的成立日期是什么时候?
答: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七条规定,合伙企业成立日期是指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合伙企业成立后,必须向登记机关领取营业执照,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合伙企业未取得营业执照的,即使登记机关核发了营业执照,合伙企业正式成立,合伙企业也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否则属于违法行为。
问:合伙企业成立后还需要做哪些相关工作?
答:合伙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还应当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1,去公安局刻公章;
2.在银行开立银行账户;
3.在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
合伙企业变更登记
问:办理合伙企业名称变更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1。合伙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指定代表或* * *委托代理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字号查询证明;
4.所有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
5.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问:变更合伙企业名称需要注意什么?
答:1。新名称不得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或者登记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但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2.名称不得与少于1年前其他企业变更的原名称相同;
3.名称不得与被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4.名称前冠以“中国”、“中国”、“全国”、“全国”、“国际”等字样或者名称不含行政区划的,应当单独填写名称登记表,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本省的名称,必须填写名称登记表,报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
5、名称还必须符合国家其他有关规定。
问:合伙企业的名称可以加上“广东省”字样吗?
答:是的。本省的名称,应当填写名称登记表,报省工商局审批。
问:合伙企业名称可以冠以“中国”、“中国”、“国家”、“国内”、“国际”等字样吗?
答:是的,必须单独填写一份名称登记表,并提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
问:合伙企业住所变更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1。合伙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 * *委托的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所有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
4.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5.提交新经营场所证明:①合伙人所有的房产,提交房产所有权证复印件(验原件);(2)出租房地产的,提交房屋租赁机关登记盖章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其他文件。
问:合伙企业应如何跨辖区变更其住所?
答:合伙企业向迁出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报告,迁出登记机关应当在申请报告上签署“同意迁出”字样;合伙企业应当持申请报告向迁出地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登记机关同意迁入后,合伙企业应当出具档案移交通知书。合伙企业凭本函向原登记机关领取企业档案,并移交迁入地登记机关,由迁入地登记机关办理合伙企业变更登记。
问:合伙企业的执行人变更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1。合伙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 * *委托的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4.所有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
5.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其他文件。
问:合伙企业经营范围变更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1。合伙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 * *委托的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所有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
4.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5.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的业务,还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问:变更合伙企业合伙人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1。合伙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 * *委托的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合伙人转让财产份额的,还应当提交通知其他合伙人的证明);
4.经公证的转让协议;
5.新的伙伴关系协议;
6.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7.新伴侣的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验原件);深圳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核实的计划生育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广东户籍(不含深圳),20-49周岁已婚妇女提交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已婚男性和49周岁以下的未婚男女应当提交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已婚男性及其配偶可以持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广东省外户籍的,49周岁以下的男女提交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8.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其他文件。
问:合伙企业增加合伙人(职业)变更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1。合伙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 * *委托的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所有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
4.新的伙伴关系协议;
5.新合伙人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6.新伴侣的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验原件);深圳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核实的计划生育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广东户籍(不含深圳),20-49周岁已婚妇女提交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已婚男性和49周岁以下的未婚男女应当提交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已婚男性及其配偶可以持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广东省外户籍的,49周岁以下的男女提交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7.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8.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其他文件。
问:新合伙人如何加入合伙企业?
答案:1。新合伙人加入合伙企业,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合伙协议。
2.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将原合伙企业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告知新合伙人。
3.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4.新入伙的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问:合伙企业减少合伙人变更登记(退伙)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1。合伙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 * *委托的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所有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
4.新的伙伴关系协议;
5.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6.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其他文件。
问: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作伙伴关系?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通过决议解除合伙人职务: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事务有不当行为的;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原因。
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的名人。被除名的名人自收到除名通知之日起生效,被除名的名人退出合伙企业。
被除名的名人对除名决议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如何退伙?
答: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退出合伙协议的原因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合伙人难以继续参与合伙的;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可以在不影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下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同时,《合伙企业法》还规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3.个人丧失偿付能力;
4.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前款规定的撤回以实际发生日为生效日。
问:合伙企业在减少合伙人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案: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规定的退伙条件;
2.退伙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3.退伙的方式和程序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合伙协议的规定;
4.合伙协议变更后十五日内。
问:合伙人退伙如何处理财产?
答: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退伙的,其他合伙人应当按照退伙时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与该合伙人进行清算,返还该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事务的,结算后再进行结算。
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返还方式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返还现金或者实物。
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经发生的合伙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债务;合伙协议未约定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全体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
问:合伙企业增加出资变更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1。合伙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 * *委托的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所有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
4.新的伙伴关系协议;
5.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6.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7.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其他文件。
根据2005年6月65438+10月1日实施的新《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你们三个,每人1万,不是很大的数目。不要注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这是相当严格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万元。详见公司法)。税务方面更容易申请查账征收。工商每年交年检费,不用按月交管理费。(其税务成本主要包括财务人员工资,两年一次的税务审计支出,工商和CA年检,社保为了自身利益可以忽略不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设立的合伙企业,以其全部个人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不设最低注册资本要求。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是无限连带支付!一般税收额度比较多,费率也可以固定。工商与公司。税务离公司近,建议不要选这个。
个体工商户主要是每月缴纳工商管理费,固定的国地税与税目相对应。
在初始阶段,个体工商户的税收成本是最少的。如果不考虑发展因素,就用个体工商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