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是做什么的?请律师要多少钱?
市主管司法行政的职能部门,结合上述职能,主要负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关于司法行政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市司法行政中长期和年度工作规划,并组织监督实施。(二)制定全市普及法律知识和依法治理的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市级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三)指导和管理公证、律师、法律援助和司法鉴定工作。(四)指导安置人民调解和刑释解教人员,以及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调解委员会、司法所、司法助理员。(五)指导和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党的建设、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六)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根据上述职责,司法局设5个职能处室,司法所12名。(一)起草办公室司法行政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局机关其他单位、处室、办公室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和文稿的审核;负责局机关重要会议、重大政务活动的组织和上级交办工作的协调和督办;负责文秘工作、消息收发、文件归档、安全保卫、政务信息、工作目标、对外联络、宣传、接待等工作;负责司法行政;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基础设施、设备器材的管理,警车的维护和安全驾驶;负责本局的社会福利活动、行政事务及后勤支援。(二)法制宣传教育处(挂“青州市普法办公室”牌子)制定全市法制教育、法制宣传和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检查各乡(镇)、市直各部门、各行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负责法制宣传报道;负责市县法制教育、骨干培训和法制讲座的组织实施,协助其他处室做好司法行政业务宣传工作;组织征订法制宣传教育的相关资料;负责城市法制专栏,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承担市法制建设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和法制建设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三)基层工作部门(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办公室”牌子)制定全市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指导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纪律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指导和管理人民调解、司法所、法律服务所、“148”法律服务电话和司法助理员工作;配合市司法局办理基层法律服务所和人员的年度注册;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监督对违反纪律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工作者的查处;负责全市基层人民调解行政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全市基层司法行政总结、简报、信息和典型材料的收集、整理、起草和分发;制定全市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计划,指导全市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调查了解重新犯罪的情况,研究制定预防重新犯罪的对策和措施。负责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四)公法管理部门管理和指导全市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的业务工作,检查和指导办案(证)质量;负责制定法律服务发展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监督、清理和整顿社会法律服务市场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咨询机构;负责公证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纪律教育,指导和监督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社会司法鉴定的管理;配合市司法局做好公证员和律师资格认定、证照申报、发放和年度注册、证照吊销工作;负责受理对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其法律服务工作者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并进行调查核实;负责对公证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业务指导、思想教育、经验交流、奖惩,以及对外业务联系。(5)法律援助中心这个中心有三个人,负责办理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即请求刑事辩护和刑事法律帮助;请求支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的;请求支付抚恤金、救济金、社会保险和劳动报酬的;请求国家赔偿;请求对与公民人身、财产密切相关的事项进行公证;依照法律法规确需法律援助的其他情形;负责办理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事项,即盲聋哑人和未成年人是刑事被告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可能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的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提起上诉的;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应当获得法律援助的。负责向接受法律援助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文书起草、刑事辩护和刑事法律援助、民事行政诉讼和仲裁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公证证明等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按照有关规定免交诉讼、仲裁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利用“148”法律服务电话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六)公证处公证处有11人,其职能是执行与公证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办证,即证明法律行为和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办理与公证有关的其他法律事务。(七)12司法所的编制应当有42人,但实际有30人。司法所是市司法局在区乡(镇)的派出机构,是主管司法行政的职能部门,实行片区管理,完成市司法局交办的各项业务任务。司法所的职责是协助所辖乡(镇)人民政府开展普法学习、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负责辖区内司法行政执法的检查和监督;指导和管理辖区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的调解;指导和管理基层法律服务所;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司法鉴定;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进行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