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后,如何向最高人民法院上诉?
向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地址:北京市东交民巷27号最高人民法院,100745。
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的职责:
1,备案最高人民法院办理的各类案件。其中,对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各类一、二审案件,最高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死刑复核案件和请示、抗诉案件,领导和领导机关批准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对不服高级人民法院判决的知识产权、海事、行政、执行、赔偿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予以登记,移送有关法院(厅)处理。?
2.复核不服最高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各类上诉、再审案件,复核不服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驳回的刑事、民事(不含知识产权、海事)上诉、再审案件,认为上诉不合理的,予以驳回;符合立案条件的,移送审判监督庭审查处理。?
3.审查和处理刑事和民事(不包括知识产权、海事等)。)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未经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再审的申诉和申请再审。少数符合立案条件,移送审判监督庭处理。?
4.审查处理基层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不服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再审的知识产权、海事、行政、执行、赔偿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符合立案条件的,移送相关法院(厅)处理。?
5.处理非诉讼信件和采访。?
6、案件的管辖。?
7.处理司法协助申请。?
8.管理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各类案件的审限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