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支持的主导是什么?
法律依据:《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第三条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经济主战场、国家重大需求、人民生命健康,深入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加快建设科技强国。
7.增强国家战略科技实力。制定科技强国行动计划,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举国新体制,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提高创新链整体效率。加强基础研究,注重原始创新,优化学科布局和R&D布局,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完善基础技术供给体系。瞄准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航天科技、深海等前沿领域,实施一批前瞻性、战略性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制定和实施战略性科学计划和科学项目,促进科研力量的优化配置和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的资源共享。推进国家实验室建设,重组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布局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区域性创新高地,支持京沪穗和粤港澳大湾区形成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构建国家科研论文和科技信息高端交流平台。
8.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和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发挥企业家在技术创新中的重要作用,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企业投资基础研究实行税收优惠。充分发挥大企业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成长为创新的重要发源地,加强* * *技术平台建设,促进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合创新。
9.激发人才创新活力。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全面培养、引进和用好人才,造就更多世界级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青年科技人才后备军。完善以创新能力、质量、效益和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加强学风建设,坚持学术诚信。深化院士制度改革。完善创新激励保障机制,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利分享机制。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实施知识更新工程和技能提升行动,扩大高层次工程师和技能型人才队伍。支持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发展,加强基础研究人才培养。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打造集聚海内外优秀人才的科研创新高地。
10.完善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完善国家科技治理体系,优化国家科技计划体系和运行机制,推进重点领域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完善科技项目组织管理,实行“揭示清单、牵头负责”制度。完善科技评价机制,优化科技奖励项目。加快科研院所改革,扩大科研自主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大幅度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水平。加大研发投入,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多渠道投入机制,加大对基础前沿研究的支持力度。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促进新技术产业化大规模应用。弘扬科学精神和工匠精神,加强科普工作,营造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完善科技伦理体系。推动科技开放合作,研究建立全球科研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