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下发关于社区和农村疫情防控“十严”的通知。
以下是通知全文:
各市县党委、人民政府,自治区党委各部委,自治区一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
目前,全区已迎来春运返程客流高峰,各地有序安排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提出的整改意见,现就进一步加强社区和农村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社区疫情防控“十严”
(一)严格实施住宅小区的封闭管理。社区疫情防控实行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街道或社区明确辖区内各居住区的责任主体(以下简称防控队)。建立以街道和社区干部、物业管理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为主,居民和志愿者自愿参加的专兼职工作队伍。责任要落实到人,住宅小区、楼房、住户全覆盖,做到精准,不漏一人。严格小区封闭管理,在小区出入口设置检查站,进入者必须戴口罩,并进行体温检测。居民区、住宅单元、建筑物、社区等发生疫情时。应按规定进行封闭和隔离。
(2)严格控制小区外来人员和车辆。原则上不允许外人和车辆进入小区。特殊情况确需进入的,须经社区管控小组同意,并登记备案后方可进入。快递、外卖等。都送到小区指定区域,居民会自己收集,避免人多聚集。
(3)严格控制来自或经过疫区的人员。居住区内的外地返回人员应在到达当天及时向社区控制小组报告健康状况,并配合完成个人信息登记。社区管控小组要对现居住在社区的流动人员逐一登记建帐,重点跟踪来自或经过疫区的人员,督促其居家隔离观察不少于14天。
(四)严格加强密切接触者控制和发热管理。已筛查出的社区密切接触者全部送至集中隔离点隔离观察;同时,加强发热管理。对拒绝服从管理、违反防控措施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五)严格管理公共空间环境卫生。社区管控小组应当督促关闭社区内非必要的文体活动室、娱乐室、社区广场、露天健身场所等公共场所。街道、社区、物业企业和产权单位应当做好公共场所的清洗消毒、垃圾分类和环境卫生改善工作,设置废弃口罩专用箱,废弃口罩应当丢弃在专用箱内。
(六)严格管理出租屋。社区管控小组要加强对小区出租屋情况的摸底排查和登记,督促业主或出租人明确防控责任人和联系人,按要求向管控小组提供出租屋和租户动态信息。对出租房屋不报告、拒绝配合政府和社区工作人员开展工作的,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七)严格落实基本生活保障。社区和家庭应准备必要的防控物品和材料,如温度计、口罩和消毒用品。社区菜场、超市、药店等。应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做好人流引导,避免人群聚集。社区要多关心老、少、弱,主动提供好的服务。
(八)严格遵守民防规范。居民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自觉学习防护知识,严格遵守公共场所佩戴口罩的规定,尽量少外出,不参观,不参加聚会和集体活动,不吃野味。不听劝阻、顶风组织或者参加集会、聚餐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9)严格落实防控宣传措施。社区应当充分利用各种手段、方式和渠道,有针对性地开展防控知识宣传,科学引导居民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指导居民采取防护措施。
(十)严格落实党员责任。党员、干部、人大代表和CPPCC委员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家人和邻居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二、农村疫情防控的“十严”
(1)严格的人员流动控制。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村委会是农村疫情防控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控制农村人员在本辖区的流动。农村居民如无特殊情况,不准走亲访友、串门聚会,严禁各种聚会、聚餐,不准吃野味。停止庙会、游园会等一切公共活动。,让农村居民做到不红不简,避免人群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二)严格实行村庄封闭管理。各村实行封闭式管理,人员和车辆严格控制,非户籍人员和车辆严格限制。快递、外卖配送的物品要送到指定区域集中存放,由居民自行领取。各村要在主要出入口通道设置检查点,做好询问登记和测温工作。
(3)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报告制度。村委会应督促乡村医生做好本村居民健康监测登记工作,严格执行日报告制度。村卫生室要及时向乡镇卫生院报告疑似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和来自疫区的发热病人,并及时向村委会报告防控保护情况。
(四)严格控制村内公共场所。村文化活动室、图书馆、娱乐室等公共场所将关闭。村委会要加强对广场、农贸市场、候车点等公共场所的管理,监督超市、商店、药店合理安排营业时间,避免人员过度集中。
(5)严格改善村庄环境。村委会要发动群众清理整顿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安排专人做好广场、村委会办公室、垃圾池、公厕等公共场所的消毒工作。每个村民小组至少设置1个废弃口罩专用箱,方便居民丢弃废弃口罩。
(六)严格执行农民工返城高峰出行引导措施。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乡(镇)党委、政府、村“两委”要引导农民工返城非高峰出行,以点对点出行为主,途中不留宿、不扎堆、不聚餐。对于暂时没有明确工作的,劝其暂缓出行。
(七)严格落实农村集市的疫情防控。做好农村集贸市场和养殖、屠宰等重点场所的消毒灭源工作,做好“一日清洗消毒、一周大扫除”,清理卫生死角,做好垃圾源头管理。安装防鼠、防蚊、防蝇设施,消除鼠、蝇、蚊、蟑螂等病媒生物的孳生场所。
(八)严格加强对农村市场经营者的监管。村委会要督促本村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经营主体落实防控责任,切实做好各类服务设施设备的消毒灭菌等疫情防控工作。
(9)严格落实防控宣传措施。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信息通报和防疫知识宣传,增强农村居民防病意识,指导做好自身防护,勤洗手,出入公共场所戴口罩。
(10)严格落实组织保障措施。农村党员、村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驻村第一书记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家人和邻居自觉遵守相关规定。村委会应加强统筹协调,组织必要的防控物资,用于村庄的疫情防控。
接到本通知后,各级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迅速落实到位。
2020年2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