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民事诉讼要花钱吗?这要花多少钱?程序是什么?
一、案件收费标准
根据《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案件受理费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按照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款分期累计支付;
1,不超过1万元,每件支付50元;
2、超过1万元至1万元部分,按2.5%缴纳;
3、654.38+万元以上至20万元,按2%计;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部分,按1.5%缴纳;
5、超过50万元至654.38+0万元的部分,按654.38+0%支付;
6、超过654.38+0万元至200万元部分,按0.9%缴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按0.8%缴纳;
8、超过500万元至654.38+00万元的部分,按0.7%缴纳;
9、超过10万元至2000万元部分,按0.6%缴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按0.5%缴纳。
(2)非财产案件按以下标准支付:
1.离婚案件每件50元至300元不等。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无需另行支付;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缴纳。
2.侵犯姓名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人格权的案件,每案500元缴纳100元。涉及损害赔偿且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再追加赔付;超过5万元至654.38+万元的部分,按照654.38+0%支付;超过65438+万元的部分按0.5%缴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缴纳50元至100元。
(3)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无争议金额或价格的,每件支付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的金额或者价款,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支付。
(4)每起劳动争议案件支付10元。
(5)行政案件按以下标准支付: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各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对案件管辖权提出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三)、(六)项规定的范围内,制定具体支付标准。
第十四条申请费按照下列标准缴纳:
(一)申请人民法院执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定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裁定和外国仲裁机构的裁决的,按照以下标准缴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价格的,每件50元至500元不等。
2.执行金额或价款不超过654.38+0万元的,每件支付50元;超过1,000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支付;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缴纳;超过500万元至654.38+00万元的部分,按0.5%缴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1%支付。
3、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缴纳申请费,不再缴纳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财物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物数额的,每件缴纳30元;超过1000元至65438+万元的部分,按照1%支付;超过65438+万元的部分按0.5%缴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所支付的费用最高不得超过5000元。
(三)依法适用支付令的,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1/3的标准缴纳。
(四)依法申请公示,每件交纳100元。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每件提交400元。
(六)破产案件按破产财产总额计算,财产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但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七)海事案件申请费按照下列标准缴纳:
1.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每件缴纳1000元至10000元;
2、申请海事强制令,每份交纳1000元至5000元;
3、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每份交纳1000元至5000元;
4、申请海事索赔登记,每件交纳1000元;
5.申请共同海损理算,每件赔付1,000元。
第二,民事诉讼程序
(一)起诉应当提交起诉状,并按对方人数提交副本。起诉书主要包括:当事人的自然情况、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及其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个人提起诉讼的,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单位提起诉讼的,应当提交本单位和被告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3)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有名称的,以营业执照登记的名称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名称经营者的基本信息。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为同一当事人。
(四)起诉人应当提交相关证据材料的复印件(按A4纸大小)。
(五)起诉人应当向立案大厅窗口提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并填写提交起诉材料清单。立案工作人员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并发送《受理案件通知书》和《预交诉讼费通知书》。检察官应当在收到《预付诉讼费通知书》后七日内缴纳案件受理费。
(六)检察官需要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的,应当提交由委托人签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有关材料:
(7)检察官交纳诉讼费后,将交费凭证提交立案庭,立案庭将案件进入流程。
(八)完成上述程序后,等待开庭通知,检察官可通过立案大厅触摸屏查询业务庭和案件承办人,并可联系业务庭了解详情。
扩展数据
民事诉讼中的注意事项
第一,当事人的自然情况要准确具体。包括:自然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应当与其身份证、营业执照一致,当事人的住所应当准确、详细。具体到门牌号。
第二,诉讼请求。要明确要求法院解决什么问题,要具体明确。比如:请求离婚、履行合同、要求赔偿等。
3.事实和理由。事实要写清楚双方争执的原因、过程、现状;理由要以事实为依据,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并引用相关法律法规加以证明。
4.证据和证据来源,注明证人姓名和住所。
五、注明法院名称。
6.起诉状结尾,自然人方应有其签名和手印:法人或其他组织方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中国政府网-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安阳县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基本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