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及其含义
是指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立体标志和色彩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由生产经营者为将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与他人的商品或者服务相区别而使用在商品及其包装或者服务标志上的一种视觉标志。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将商标定义为用于区分工商企业或此类企业集团的商品的符号。
国际保护工业产权协会(aippi)曾在柏林大会上给商标下过定义:“商标是用来区分个人或集体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的标记”。
法国政府在其《商标法》中规定,“任何企业用于识别产品、商品或服务的一切有形标志,均可视为商标”。
商标具有以下特点:
(1)商标是用在商品或服务上的标记,不能与商品或服务分离,附着在商品或服务上。
(2)商标是区别于他人商品或服务的标志,具有特别显著的区分功能,便于消费者识别。商标的构成是一种艺术创造。
(3)商标是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立体符号和颜色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的视觉符号。
(4)商标具有排他性。使用商标的目的是为了区别于他人的商品或服务,便于消费者识别。因此,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对其商标享有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否则将构成侵犯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商标专用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商标是有价值的无形资产。商标代表着商标所有人生产或经营的质量和信誉以及企业的声誉和形象。商标所有人通过商标的创意、设计、申请注册、广告宣传和使用,使商标具有价值,增加了商品的附加值。商标的价值可以通过评估来确定。商标可以有偿转让,经商标所有人同意,他人可以使用。
(6)商标是商品信息的载体,是参与市场竞争的工具。生产经营者之间的竞争是商品或服务质量和信誉的竞争,其表现形式是品牌知名度的竞争。品牌知名度越高,其商品或服务的竞争力就越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