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的创新专利基础是什么?
澳大利亚的创新专利是根据2000年6月+065438+10月通过并于次年5月24日实施的专利法修正案设立的,完全取代原有的小专利。建立这一新体系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以快速、经济的方式保护一些创造力低、知识产权预算少的中小企业的利益,适应市场上IT产品生命周期短的特点。与原小专利相比,创新专利具有许多不同的特点,如:一件创新专利申请最多可以提出5项权利要求,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的数量不受限制,而原小专利申请只能有一项独立权利要求和两项从属权利要求;创新专利的最长保护期限为8年,而原创小专利的最长保护期限为6年。在实践中,澳大利亚的专利申请数量并没有因为创新专利制度的实施而大幅增加。对于申请人来说,申请创新专利往往只是出于诉讼策略的考虑,是配合标准专利申请以尽快获得基本专利保护的一种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