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誉是税法上的无形资产吗?
商誉的评估和保护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中,企业商誉这一无形资产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商誉和专利、商标一样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商誉是一种无形资产,它可以像设备、厂房等有形资产一样给企业带来利润,也可以像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无形资产一样给企业带来利润。因此,一些无良经营者和竞争对手开始侵害企业的商誉。因此,保护商誉、制止侵权成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的客观需要,也是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什么是商誉?商誉的价值如何计算?这不仅关系到企业并购、资产重组和资源的优化配置,也是对其进行正确保护的前提。
一、商誉的含义和性质
商誉通常是指企业因其优越的地理位置或恰当的组织机构、良好的生产经营效率,或因其从事该企业的悠久历史和丰富经验,或因其先进的技术和生产诀窍或其高效的管理能力而盈利能力超过同类企业的一种无形资产。一般来说,商誉是指那些不具有实物形态,能够在企业持续经营中为企业提供一定权利,能够给企业带来超额收益的无形资产。
人们对商誉本质的认识并不统一。可谓仁者见官,智者见智。20世纪20年代,杨汝梅在其《论无形资产》一书中,将商誉的性质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企业与人员之间良好关系所产生的特定价值;二是存在时间长,价值相对稳定;第三,可以转让;第四,其价值在转移时可以用货币计量;第五,从广义上讲,是企业中各项组织制度的完善和管理得当所获得的效益。杨如梅先生的这些观点对我们全面认识和理解商誉的本质仍然具有指导意义。
20世纪70年代,美国著名会计师亨德里克森在其著作《会计理论》中对商誉的性质做了如下三点解释:一是商誉对企业的价值;第二,预期未来利润超过总投资中不含商誉的正常回报部分的价值;三是反映企业总价值超过各项有形或无形资产价值差额的总定价账户。他的前两个解释将商誉视为一项独立的资产,有其自身的特点。第三种解释把商誉作为一个高度综合的定价账户。
对于商誉的性质,我认为可以概括为:
(1)商誉是企业特有的经济资源,在经营中具有优越的盈利能力,在未来能够带来超额收益。可以使企业的收益水平高于同行业正常的投资收益水平;
(2)商誉可以用货币计量,以企业在某一时点的整体可转让价值与其有形资产和可辨认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为基础确定;
(3)商誉的形成和收益关系到整个企业,不能单独存在,也不能确定是某项有形或无形资产所产生的增加值;
(4)商誉可以从外部购买,也可以在内部形成。它不仅与企业的有形资产有关,还与企业的一些不可测量的人为因素有关。关键是企业的内部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可以说,企业生产经营各个阶段的各种费用和成本都与商誉的形成有关;
(5)商誉的价值会随着企业内外部经济环境条件的变化而不断升降。
商誉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是企业的重要财富。如果一个企业信誉好,就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遇到资金周转困难时也能轻松获得银行贷款,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