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江有个人欠钱。桐庐可以起诉吗?

新安江有个人欠钱。如果对方住所地在桐庐,可以在桐庐起诉,否则需要在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由各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条公民的住所是指公民的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为住所。

第四条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提起诉讼时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