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律师事务所在中国是如何运作的

如果符合国内法律要求,可以正常运营。

外国事务所在中国的业务主要集中在与外国投资相关的非诉讼领域,包括企业并购、海外IPO、外国直接投资(ODI)、外国直接投资(FDI)、银行、房地产交易、知识产权保护以及遵守美国《反海外腐败法》(FCPA)。

根据《管理条例》第15条规定,外国律师事务所代表机构及其代表可以在中国境内从事下列不包括法律事务的活动:为委托人提供有关该外国律师事务所律师获准执业所在国法律的咨询,以及有关国际条约和惯例的咨询;接受委托人或者本所的委托,在本所律师已经获准执业的国家办理法律事务;代表外国当事人,委托中国境内的法律事务;通过与研究所签订合同和保持长期委托关系来处理法律事务;提供有关中国法律环境影响的信息。

此外,司法部的规定还进一步规定了外国在华业务“中国法律事务”的负面范围,包括:以律师身份在中国参加诉讼活动;就合同、协议、章程或其他书面文件中适用中国法律的具体问题提供意见或证明;对适用中国法律的行为或事件提供意见和证据;代理仲裁活动中中国法律的适用发表意见;代表委托人向中国政府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其他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办理登记、变更、申请、备案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