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禁止协议的补偿标准
虽然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竞业限制补偿费,一般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但只要合理,就会受到法律保护。双方在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发生争议的,一般按照离职前职工月平均工资12个月的30%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对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在竞业限制期间按月给予其经济补偿。
扩展数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区域和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者从事同类业务,或者自主创业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者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不得超过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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