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能保护传统知识吗?

知识产权不能保护传统知识。

知识产权是指“权利人对其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只在有限的时间内有效。各种智力创造,如发明、文学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形象、设计等,均可视为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主要类别有: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版权)等。

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

第一,知识产权是基于人的智力创造性劳动的权利,具有先进性、创造性和新颖性,是一种无形的财富。知识产权是对人们对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的法律确认和保护,即知识产权。

第二,知识产权是基于人们智力和创造性劳动成果的权利,具有物质特征。知识只是一种观念或概念,是人们对其客观事物内在规律性的认识。人们不能像物质财富一样独占或独占它,但只有当知识凝结成智力成果并以产品的形式表现出来时,才能发生特定的合法的专有权。

第三,知识产权是基于法律调整的权利。权利的合法性和授予性保证了知识产权制度制定者的意志和立法目的。只有智力成果得到法律确认,才能产生知识产权,权利人享有独占权或排他权。因此,知识产权是法定权利,而不是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伦理道德、良好公序良俗和法定情形的自然权利、发明创造和标志性成果,不能受到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