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回复oa是什么意思?

Oa回复是国家知识产权审查意见的回复。专利申请提交后,在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和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过程中,由于专利申请文件不符合专利法或者专利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审查员会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需要对审查员指出的缺陷或问题陈述oa意见或者对申请文件进行相应的修改,在规定期限内未答复的视为撤回。

在专利申请审查过程中,申请人可能会多次收到oa审查意见通知书,对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将直接影响专利申请的进程和结果。如果经过反复陈述或者修改,缺陷或者问题仍然存在,该专利申请将被驳回。所以专利oa回复很重要。为了让专利顺利完成oa回复,专利权人需要千方百计。

专利遇到oa回复,无非是自己的专利不符合专利的三大特征,或者专利有他人对专利权人提出的相关异议。但无论如何,一旦专利权人符合专利审查意见,就该做好oa答辩了。如果不进行oa回复,将直接影响专利申请的成功,或者直接导致专利的撤回和申请的失败。

扩展数据

专利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1,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二条规定的发明定义,即针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2、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五条的规定,即专利申请的标的物是否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损害公众利益;

3、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即专利申请的标的物是否属于不能授予专利权的范围;

4.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规定的实用性;

5、说明书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要求,充分公开了请求保护的主题;

6.权利要求限定的技术方案是否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新颖性和创造性;

7.专利权利要求是否根据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清楚、简明地限定了保护范围,独立权利要求是否表达了解决技术问题的完整技术方案;

8.申请文件的修改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和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

9.分案申请是否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10,索赔是否不单;

11.对于依靠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还需要审查申请文件是否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5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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