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单位属于事业编制?

有实施单位、科研单位、教育单位、文化单位、新闻广播出版单位、卫生单位、体育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农林水利气象单位、社会福利单位、环境保护单位、交通运输、城市公用事业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入编制的单位,其工作人员工资和活动经费的开支渠道除国家一般开支外,还有一些事业单位,采取自收自支、差额补贴等办法。

1,新闻单位

新闻机构是以采集、制作、发布和管理新闻为主要业务的各种组织。

主要有报纸、通讯社、电台、电视台、新闻杂志、新闻记录电影制片厂、新闻图片社等。

2.出版单位

根据《出版管理条例》,出版单位是指从事出版活动的组织,包括报纸、期刊社、图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电子出版物出版社。法人未设立报纸、期刊社出版报纸、期刊的,其设立的报纸编辑部、期刊编辑部视为出版单位。

3.水利单位

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供排水、工程建设、河湖管理和保护等工作。

4.气象单位

它是一个政府部门,主要工作是天气预报、气候预报、人工影响天气、干旱监测预报、防雷、农业气象等业务。在中国,一般指中国气象局及其下属单位。

5.社会福利机构

社会福利机构是指集中收养老、残、幼的机构,包括民政部门管理的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精神病人福利院和城镇集体举办的福利院、农村集体举办的敬老院、优抚医院和具有收养能力的社区服务中心。

扩展数据:

事业编制是指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的文化、教育和健康需求。其经费一般由开支国家事业费的单位所用人员编制。

实施范围

1.国家机关或者其他组织使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以社会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供养和自筹的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实施岗位设置管理。

2.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地勤人员应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岗位设置管理涉及事业单位领导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3.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参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4.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和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本试行办法和实施意见。

工作类别

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综合确定事业单位管理类岗位、专业技术类岗位和地勤技能类岗位(以下简称三类岗位)总数的结构比例。

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确定,控制标准如下:

(1)以专业技能为主提供社会福利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本单位岗位总数的70%。

(2)主要负责管理社会事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为主体,一般应占本单位岗位总数的一半以上。

(3)主要负责技能运维、服务保障等的机构。应保证地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本单位岗位总数的一半以上。

(4)事业单位主要岗位以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五)鼓励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逐步扩大社会化服务覆盖面。已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劳务不再提供相应的地勤技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实施意见和行业指导意见,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机构三类岗位比例的具体控制标准。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事业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