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行业有哪些奖项?
鲁班奖“鲁班奖”全称为“建筑工程鲁班奖”。1987由中国建筑业联合会成立,1993交由中国建筑业协会管理。主要目的是鼓励施工企业加强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争创一流工程,促进我国工程质量的普遍提高。目前,该工程标志着中国建筑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由建设部和中建协会授予。很多读者认为“鲁班奖”是官方奖项。其实这个奖是行业荣誉奖,属于民间性质。1996年7月,根据建设部“两奖合一”的决定,将1981由政府设立并组织实施的“全国优秀工程奖”与“建筑工程鲁班奖”合并,该奖项命名为“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每年评选一次,奖励金额为每年45个。“鲁班奖”有严格的评选办法、申报和评审程序,有严格的评审纪律。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协会只负责受理申报、组织初审和项目评审,不干预评选工作。评委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区的专家组成,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鲁班奖”公布后,建设部和中国建筑业协会将向获奖者颁发“鲁班奖”金像和荣誉证书,并向主要承包商颁发证书和告知表彰情况。允许获奖企业在获奖项目上嵌入统一的荣誉标志。为了记录这一荣誉,中国建筑业协会还将把“鲁班奖”汇编成册,载入建筑史。2004年“鲁班奖”评选现已结束。84个参与项目和相关企业的名单正在向社会公示。詹天佑奖1999年设立的“詹天佑奖”被称为“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是中国设立的最大奖项。该奖项由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和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会共同设立,主要目的是推动土木工程建设领域的科技创新活动,促进土木工程建设的科技进步,进一步激发土木工程界的科技创新意识。因此,该奖项也被称为建筑行业的“科技创新工程奖”。之所以在世纪之交推出“詹天佑奖”,是因为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建筑行业必须依靠不断的进步和创新来进行变革,从而加速了当代建筑行业科技创新体系的建立和完善。首届“詹天佑奖”在新中国成立50周年之际颁发,桥梁、隧道、房建、铁路、公路、港口、市政等21个项目获此殊荣,其中参评设计、施工、科研单位86家。“詹天佑奖”揭晓后,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中国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将向获奖者颁发“詹天佑奖”金像、奖牌和荣誉证书。梁思成奖“梁思成奖”经国务院批准,以我国近代著名建筑师、教育家梁思成先生的名字命名。自2000年起,每年颁发一次。“梁思成奖”的设立,是为了激发中国建筑师的创新精神,繁荣建筑设计创作,提高中国建筑设计水平,表彰和奖励在建筑设计创作中做出重大成就和贡献的优秀建筑师。首届“梁思成奖”授予建国50年来为中国建筑设计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十位建筑师。自2001起,该奖项每两年评选一次,梁思成建筑奖两次,梁思成建筑提名奖每次两到四次。每位获奖者将获得人民币65438+万元的奖励。梁思成奖的提名者必须是中国人,一级注册建筑师,中国建筑学会会员,在中国大陆从事建筑创作满20年。此外,其作品必须得到普遍认可,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对同时期建筑设计的发展起到一定的指导和推动作用。同时,他在建筑理论方面也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具有广泛的影响。具有较高的专业造诣和高尚的道德修养,一般在国内外获得过重要奖项。“梁思成奖”采取个人申报、专家委员会评选推荐、政府批准的方式。专家提名委员会由中国建筑学会根据建筑领域动态专家库遴选的专家组成,具有一定的地域性和广泛的代表性。13人组成的委员会成员均为正教授,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原则上,委员会成员不能是被提名人。专家评选委员会由建设部有关部门、中国建筑学会和建筑行业的资深专家组成。为保证委员会的广泛代表性和公正性,“梁思成奖”提名者不能参加专家评选委员会;审批委员会由建设部主管部长、有关部门领导、中国建筑学会负责人和建筑行业代表组成。原则上,该委员会成员不能兼任专家遴选委员会成员。为确保本次国家建筑设计奖的独立性和永久性,经国务院批准,“梁思成奖”的奖励资金由国际建筑师协会第20届大会的资金结余组成,不由政府提供,也不由企业赞助。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是建设系统以社会力量形式设立的建设行业科学技术奖。颁奖机构为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主办单位为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决策机构是由建筑行业相关单位组成的评奖委员会。建设部科技司作为建筑业科技工作的归口部门,将对本奖项进行支持、规范、协调和指导。设立“华夏建筑科学技术奖”的目的是为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快建筑科技创新,提高我国建筑行业的综合技术水平。根据《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的推荐范围为:城乡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中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计算机软件等建设科技成果;引进、消化、吸收、开发和应用国外先进技术和产品;服务于行业的标准、规范、科技信息、科技档案等基础科技成果;与科学决策和管理现代化相关的软科学研究成果;有组织、有计划地大规模推广应用取得显著效益的科技成果;采用新技术、新成果完成的示范项目等。推荐项目必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权属争议,具有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产业化潜力大、市场前景好、对产业技术带动作用大等特点;完成单位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由两个以上(含两个)单位* * *完成的项目,由第一完成单位与其他完成单位协商后推荐上报。获得国家或省科技奖者不推荐。该奖项先由各地建设部门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再报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拟获奖项目将在相关出版物和网站上向社会公示。争议期为公示之日起60日内,向社会征求意见。获奖项目公布后,由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颁发证书、证书和奖金。绿色建筑创新奖“绿色建筑创新奖”由建设部设立,由建设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实施,由建设部科技司管理。该奖项旨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加快中国绿色建筑及其技术的健康发展。“绿色建筑创新奖”分为工程项目奖和技术与产品项目奖。工程项目奖包括绿色建筑创新综合奖、智能建筑创新特别奖和节能建筑创新特别奖;技术与产品项目奖是指在绿色建筑项目中应用的具有重大创新和突出效果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绿色建筑创新奖”每两年评审一次,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项目申报、初审和申报推荐工作。在此基础上,由建设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建设部科技司)组织评审并公布结果。“绿色建筑创新奖评审专家委员会”由绿色建筑领域的技术专家、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人员组成。通过评审的项目将在建设部官方网站公示,为期三个月。项目获奖后,建设部将以书面形式公布获奖项目,并向获奖单位颁发“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证书。“绿色建筑创新奖”是一个全新的奖项。它的成立将推动更多的建筑企业为公众提供健康、舒适、安全的生活、工作和活动空间,同时实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保的“四节一环保”目标,最终构建“人-建筑-自然”的和谐统一。参考资料:
/GB/content/2005-017/content _ 120537 . 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