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议、机要、保密、档案、监察、信息、宣传、信访、政务公开等机关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的行政事务;承担省科技教育领导小组和省政府科技咨询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政策法规司。
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科技发展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拟定全省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普工作规划;承担相关科研机构设立和调整的审核工作;组织软科学研究;会同有关部门认定创新型企业和自主创新产品;承担省内民营科技企业的认定工作;制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促进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的政策措施。
(3)发展规划办公室(重大科技项目办公室)。
组织制定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科技项目经费分配的建议;促进区域科技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重大科技项目实施办法,提出综合平衡、方案调整和相关配套政策建议,并跟踪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认定专业镇和省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提出科技平台基础条件和重点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建议;承担科技评价和统计管理工作;承担省自主创新工作联席会议和省科技装备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4)科研条件和财务部门。
制定保障科研条件的政策和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合理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编制本部门预算中科技经费的预决算,并监督预算执行;参与制定重大科技投入政策和科技经费管理办法,承担本部门财政科技投入绩效评价和科技财务工作;负责本部门的基本建设和国有资产管理;承担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许可证的审批工作;指导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和合作网络的管理。
(5)社会发展和基础研究部。
拟订社会发展领域的科学技术发展政策和计划;组织实施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规划,推进人口与健康、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等民生科技工作;组织实施涉及资源环境、海洋、社会事业、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科技工作;制定基础研究政策和计划;组织实施全省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和重大科研计划;组织和推动基础科学研究工作。
(6)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司。
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和产业化的政策、措施和规划方案;组织实施工业、现代服务业等高新技术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和高新技术项目规划;指导协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园区和产业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相关技术体系建设。
(7)产学研结合。
牵头制定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编制产学研结合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学研结合专项资金项目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产学研创新联盟、产学研示范基地和产业创新平台建设;组织实施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承担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结合协调领导小组、广东省中国科学院全面战略合作协调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8)农村科技司。
制定科技促进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农业科技研究计划和农业科技专项计划;推动农业和农村科技进步;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农村信息化直通车工程建设;指导重大农业科技成果的应用示范;指导农业科技园区和产业基地建设。
(9)科技服务与管理办公室。
拟订科技服务业发展的专项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定科技成果评估、登记、奖励和技术保密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和管理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机构;承担科技评估、科技咨询、技术转移等科技服务业的管理;承担技术合同的认定和登记,组织科技成果展览和技术交易会;指导全省生产力促进机构的工作。
(10)科技交流与合作办公室。
拟订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政府与有关国际组织间的科技合作项目;承办涉及港澳台的科技合作与交流。
(十一)人事处(含党委办公室)。
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科技管理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