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企业认定申请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表(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网网上打印,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2)认证事项告知承诺书(由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网网上打印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签署的企业无需提供营业执照等企业注册证明和专利证书等企业知识产权证明)。(三)未签署《认证事项告知承诺书》的,提供依法设立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相关登记证明。(4)未签署《认证事项告知承诺书》的,提供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知识产权证书和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通过受让、捐赠、并购等方式获得的知识产权,应详细说明过去一年与企业R&D、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联性。参与标准的制定等。)、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受理或结题项目需提交受理或结题报告)、科技成果转化(概况及转化形式、应用效果逐项说明、近三年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研发组织管理水平(具体说明总体情况及四项指标)等相关材料。(5)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详细说明、相关生产批准文件、认证认可、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六)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比例的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岗位等。(七)由具备资质并符合《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专项审计或验证报告,并附研发活动说明材料。(八)经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认证的企业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报表)。(九)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基本情况表、主表及相关附表)。(10)参与企业R&D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的中介机构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在职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人社部门公章的年度员工社保清单或员工工资发放清单。上述证明材料由中介机构在省网上传,申报企业无需上传,但需附在纸质申报材料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