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关于鼓励我市行业协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近年来,我委推动在工业设计、中小企业、钟表智能穿戴等行业协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为会员企业提供宣传培训、维权援助等知识产权服务,取得了良好效果,产生了积极影响。为实施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营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全面提升我市行业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我委决定在全市推广这一经验,鼓励更多行业协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并在政策上给予必要的倾斜和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的意义
深圳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把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作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保障,倡导建立以司法保护为主导、行政保护为支撑、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为补充的大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行业自律和企业自我保护是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国际经济形势错综复杂,国际贸易摩擦增多。我市企业走出去面临前所未有的知识产权挑战。只有自我保护能力好的企业和自律管理能力强的行业,才能有效抵御知识产权的外部风险,成功开拓国际市场。鼓励有知识产权保护需求和能力的行业协会设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就是要发挥行业协会的集体优势,通过建立相应的行业知识产权制度和自律机制,为协会会员提供知识产权宣传培训、信息检索、法律咨询、纠纷解决等全方位的维权服务,提升我市相关行业应对国际国内竞争的能力,形成良好的创新文化。
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的工作内容
行业协会根据行业需要自主设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开展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一)知识产权宣传和培训。通过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提高协会会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技能,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技术交流、人才培养、宣传教育等软环境建设中的独特作用,促进行业内和行业间的信息交流和业务合作。
(2)知识产权业务指导。为会员提供信息检索、法律咨询、管理规范等业务指导,解决实际问题。定期收集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需求和难点,集中统一研究对策,应对国外知识产权风险。
(3)知识产权保护援助。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快速解决机制,通过协商调解及时解决知识产权纠纷。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援助机制,依托专业服务机构或龙头企业,为会员企业参与国内外经贸活动提供及时、专业、高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帮助企业顺利“走出去”。
(四)其他知识产权工作。有条件的工作站还可以开展本行业专利分析、维权预警等其他工作,提高本行业知识产权的运行水平和维权能力。
第三,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的支持措施
(1)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成立后,行业协会可以向我委报告其成立和工作情况,我委将指定专人进行联系,对工作站遇到的问题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协调工作站所在辖区市场监管局与工作站之间的合作,为协会会员提供维权服务。
(2)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成立并运行一年以上,配备专门工作人员并形成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在推动本行业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方面取得一定成效的,可申请我委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资金。符合条件和相关流程的,我委优先考虑。
具有公益性质、提供知识产权公益服务的专业机构可参照本通知设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
特此通知。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65年8月9日43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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