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给了我一份指定财产,那么我和妻子离婚时,这属于夫妻同一财产吗?
明确,如果房产给了男方,属于男方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最好有赠与合同或者其他证据证明只给男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和奖金;
(二)生产经营所得;
(三)知识产权收入;
(四)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 * *所有的财产。
丈夫和妻子有平等的权利处理所有财产。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婚前财产;
(2)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丈夫或妻子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扩展数据
夫妻* * *有财产:
(1)工资、奖金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政策收入、补贴;
(二)生产经营所得,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知识产权收入,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入;
(4)因继承或赠与而取得的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和赠与而取得的财产。继承所得是指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未实际占有,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的同一财产,但《婚姻法》第18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
(五)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
(六)双方实际获得或者应当获得的养老保险和破产安置补偿。
(七)支付给军人的复员费、自谋职业费等一次性费用,应当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支付给部分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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