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项目靠什么盈利?

PPP项目利润结构的优化是财富的增加,既包括货币收入,也包括声誉提升、潜在收入等非货币收入。PPP项目可以通过优化收益结构实现盈利。

PPP项目公司在提供政府要求的公共产品或服务时,可以产生更多的经营性副产品(如广告、建筑作品知识产权的授权使用),以弥补主体产品项目的财务不可行性,如北京丰台区郭庄子、昌平区回龙观的限价房项目中开发增建商品房,梅州模式公厕中用于加高厕所的商店、餐厅、写字楼、垃圾中转站等。具体规划方案可由公* * *部门主动提出,也可由社会资本策划并经公* * *部门批准。

当PPP项目提供的基础设施或公共事业完成,正常运营需要相应的配套服务时,政府可以授权PPP项目公司提供这种能够产生预期收益的配套服务(如餐饮、物业管理、绿化等),以创造现金流,通过延伸价值链来弥补主体项目的财务不可行性。北京地铁4号线整个建设内容分为A(征地拆迁及土建)和B(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两部分。北京市政府只把占总投资30%的B部分(投资约46亿元)交给了香港地铁有限公司(香港特区政府控股的上市公司)。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地方国企)和北京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地方国企)共同成立京港地铁公司(SPV),负责融资建设(即BOT模式)。

此外,SPV还负责地铁4号线的运营和管理、所有设施(包括A部分和B部分)的维护、隧道外的资产更新以及车站内的商业运营。特许经营期(30年)届满后,B部分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北京市政府,A部分项目设施返还给北京地铁四号线投资有限公司(信托商店盖章)。

昆明市快速公交(BRT)系统项目(包括交通枢纽站、首末站、沿途站点、站牌建设)规模大,收费明显不足,对民间资本缺乏吸引力。

为此,昆明市政府采用BOT-BT-TOT一体化融资模式:A公司负责建设资金需求量大、投资回报好的专用车道(包括首末站和路面上的站)、交通枢纽站、交通枢纽站、首末站和站;

资金需求相对较小、无收费机制、建设周期短的车辆购置和智能交通系统建设部分以BT模式移交给B公司:A公司建设完成后,通过租赁协议将专用车道的经营权移交给C公司;同时,B公司建设完成并由政府回购后,车辆购置及智能交通系统的经营权由政府移交给C公司。至此,整个BRT项目以TOT模式移交给C公司。

包装作业形成规模效应,降低单位产品成本。

在PPP项目中,社会资本需要投资一定规模的建设,或者购买项目一定期限的产权或经营权。那么,如果对公共产品或服务的需求过小,PPP项目的产能就会过剩,导致社会资本盈利能力差或者需要政府对差额进行财政补贴。

可见,保证PPP项目适度规模的需求,从而降低单位产品成本是一种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