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民商法的适用
坐在书房里,因为烦躁和无所事事而焦虑。我看着窗外的雪景,听着爸妈的电视。发现自己刚才犯的错误太多了,就把这几天复习的最好的科目最重要的内容梳理了一遍。
?我将国际民商事法律的适用分为以下九个方面:
?民商法适用的基本原则,其重点是:
第一,意思自治原则。
?只有法律允许当事人有意思自治,当事人才有意思自治。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最迟应在一审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
?当事人意思自治不得违反我国的强制性规定,不得侵害我国的利益。
?二、最密切联系原则(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第二条规定,本法和其他法律对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没有规定的,适用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民事主体的法律适用侧重于:
?第一,自然人
?经常居住地(婚姻和继承除外)< 11、12 >
?第二,法人。
?国籍是注册地,住所地是主要办事机构,经常居住地是主要居住地。& lt14 & gt;
?限制、代理和信任
?第一,处方
?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
?第二,代理。
?意思自治→内部代理关系→外部代理关系
?第三,信任。
?意思自治→信托财产所在地或信托关系发生地
?物权的法律适用
?一、基本原则
?房地产受房地产所在地法律管辖
?动产,意思自治→适用法律事实发生时的客体所在地
?第二,例外。
?船舶:船旗国→法院所在地→原始注册地
?飞机:注册国→法院所在地
?运输中的动产:意思自治→目的地
?证券:权利实现地或关系最密切地
?权利质押:设立地点
?债权的法律适用
?第一,合同的债务
?第三,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
?商业关系的法律适用
?首先是账单。
?第二,海事
?第三,民用飞机。
?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
?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
?第一,婚姻。
?第二,离婚。
?第三,国外领养。
?继承关系的法律适用
?第一,法律继承
?第二,意志。
?第三,意志管理。
?第四,贫瘠土地的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