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消防部门要为企业做哪些前期工作?
消防设计审核主要是审核设计是否符合消防规范,一般情况下取得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意见后才能开工建设。
下面是一个转折
每季度在市级报纸上公布备案项目名单;每月在网上公布备案工作“红黑榜”。通过多渠道反复宣传,提高了全社会对备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项目备案在“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督促建设开发单位充分重视并及时办理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手续。近年来,本市项目备案率稳步上升,2002年第三季度项目备案率达到96.4%。因此,在当前备案工作面临诸多困难的情况下,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扩大项目备案的社会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是不断提高项目备案率的有效途径之一。(2)妥善解决历史遗留的停建、缓建项目的备案问题,清除备案工作中的“钉子户”,为备案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扫清障碍。针对停建、缓建工程实行质量责任制,主体合法性可按规定重新办理报建手续解决;通过质量检查与专家论证相结合的方式,在续建工程开工前,参与续建工程建设的各方在专家论证的基础上,对前期工程质量进行同样的检查和认定,分清质量责任的内容和范围。对于工程建设标准存在的问题,可以根据问题的性质和工程进度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停工时工程进度在0.00以下的,可要求按新标准要求修改设计并送审;对于停止施工时主体结构已完成的工程,可要求设计修改有关防火、抗震等安全方面的内容,并提交审查。停建、缓建项目的历史原因各不相同,情况复杂。在处理这类工程问题时,笔的梁垫下设计了暗装电表箱(上接20页),造成了结构安全隐患。监督站立即召集相关部门采取加固措施,用混凝土封堵电表箱预留孔,将电表箱改为敞开式,并用混凝土柱加固过管部位的墙体,消除了一起重大质量安全事故。(3)通过工程质量监督,保证工程质量,可以让14相信,要充分考虑法律法规的时效性,不能拘泥于现行的法律法规,关键要解决工程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问题。(3)妥善处理项目验收条件问题,及时解决备案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根据单体建筑、住宅小区、群体建筑的不同特点和有关管理部门的规定,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进行验收和备案。对于单体建筑工程,特别是高层建筑和公共建筑,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对住宅区单体工程,从推进备案工作的大局出发,考虑规划、消防、环保验收的要求,允许建设单位提前组织质量验收。建设单位出具规划、消防、环保验收工作证明材料后,应当办理备案手续。(4)加强和完善行政闭环管理,将备案程序与房屋产权程序相衔接,确保备案工作的有效性。要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逐步完善和细化竣工验收文件规范,使竣工验收管理更加科学规范。要研究探索住宅小区、集团项目规划、消防等部门的验收标准,满足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为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创造条件。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将备案手续作为建设单位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的前提条件,强化约束手段,确保实施效果,增强备案工作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备案机构应当建立建设单位信用档案,定期通过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向社会公布,通过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等手段发挥“市场”作用,增强建设单位依法办理备案手续的主动性。(5)进一步加强备案机构队伍建设,提高备案管理水平。要规范备案职责,简化备案程序,提高备案效率。要不断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学习,积极研究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备案工作的质量和效果。降低了工程的维修保养费用,延长了使用寿命,间接创造了经济效益。耐久性等级为二级的建筑,使用年限为50~100年。如果实现100年的使用寿命,将比5O年增加100%的效益。因此,工程质量监督是经济发展的重要保证,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工程质量■ .2003第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