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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九头鸟为什么会被克隆?

2002年2月春节前夕,一家名为九头风的中国餐馆在北京白家庄开张了。这个消息传到了同首都的九头鸟饭店,引起了不小的震动。因为九头峰餐厅的股东都是自己培养的老部下。九头鸟法定代表人石,曾任九头鸟酒店管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负责厨房和新店的建设,菜品的准备和研究;另外两位股东史宝军和吴速玲也在九头鸟餐厅工作多年。

2002年7月,北京九头鸟航天餐厅、北京九头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北京九头鸟餐饮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九头鸟停止使用与“九头鸟”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5438年6月+2002年2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小鸟与凤凰的这一纠纷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九头峰餐饮有限公司停止使用与九头峰近似的九头峰名称、店面招牌、点餐牌、窗帖。但驳回了九头鸟的其他主张。法院判决后不久,九头峰餐厅就关门了。

对于一些处于起步阶段的企业来说,来自知识产权的威胁是最大的威胁。无论受伤者还是被受伤者,一提到知识产权,很多人都会认为只有高科技企业才关心。其实并不是。任何企业都有知识产权。企业名称、注册商标和商业秘密都是知识产权。在中国创业的现象尤其普遍。我觉得这和国内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不力有关。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九头鸟”拿起了法律武器,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不足之处在于“九头鸟”的防范措施明显不到位,导致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的主张得不到支持。石掌握着公司的核心商业秘密,但公司却没有相应的限制性措施,这让石认为是一个机会。正如石所说,自己创业无可厚非,但创业要注意不要侵犯别人的知识产权,否则会招致毁灭性的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