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欧洲专利有哪些步骤?

1.提交申请

申请需要提交的文件与在中国申请专利所提交的文件基本相同,一般包括专利说明书、权利要求书、专利摘要和附图。之后,欧洲专利局会发出通知,自该通知发出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人可以修改专利,但该期限不能延长。需要注意的是,欧洲专利局的官方语言是英语、法语和德语,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必须用这三种语言中的一种书写。

2.专利检索

一般情况下,欧洲专利局会对申请专利的相关技术文件进行检索,检索结果会通知欧洲专利局的律师,律师会将检索报告转发给申请人,申请人可以根据检索结果判断其发明的可专利性和授权成功的可能性。

3.公布专利申请

欧洲专利局将在申请提交之日起18个月内公布专利申请。在申请公布之前,申请人可以根据检索报告的结果来Xi安,并决定是否继续申请程序。但有时由于欧洲专利申请量大,更有可能在申请公布后才出具检索报告。

4.请求实质审查并进行实质审查。

申请人应当在提出申请的同时或者自欧洲专利局公布检索报告之日起6个月内提交实质审查请求,还需要在欧洲成员国中指定特定成员国,并缴纳审查费和指定费。如果要指定《欧洲专利条约》的所有缔约国,需要支付7笔指定费,但是延伸国的指定费还是需要另外支付。

实质审查提出后,进入实际审查程序,实际审查提出后1 ~ 3年内收到欧特局的审查意见。针对审查意见,需要根据审查员的意见对申请文件进行反驳或者修改。

5.欧洲专利授权

审批通过后,欧洲局将签发授权通知书副本。申请人选择同意授权文本,允许本申请进入授权程序。同时需要支付授权费,并提交权利要求书另外两种语言的译文。上述工作完成后,欧洲专利将正式授权,并颁发授权证书。

6、专利生效

一般在收到授权通知后,申请人必须决定从指定国家名单中选择生效国家,并通知欧洲专利局该专利将在哪些国家生效。按照各生效国的规定,一般需要将这个欧洲专利的所有内容翻译成该国的语言,提交给生效国,这样这个欧洲专利才能在该国生效。一般来说,欧洲成员国要求从宣布授权起3个月内完成翻译工作,并在各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