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概况

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位于常德市武陵区枣果北路与紫菱路交汇处,占地面积5333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390平方米。

常德中院前身为常德专员公署司法科;1950年6月,湖南省人民法院常德区分院成立;1952年5月,更名为湖南省人民法院常德分院;1955年5月,人民法院组织法颁布后,依法更名为湖南省常德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88常德撤区设市后更名。辖武陵区、鼎城区、桃源县、汉寿县、临澧县、澧县、石门县、安乡市、津市市9个基层人民法院,面积18189.8平方公里,人口601000。

常德中院现有干警164人,本科以上学历干警128人,占总人数的78%。机关* * *设置审判庭、刑事审判庭一、刑事审判庭二、民事审判庭二、民事审判庭三、民事审判庭四、行政审判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审判监督庭一、审判监督庭二(林业审判庭)、执行局等11审判。同时设有办公室、政治部、审计局、研究室、司法警察支队、行政装备科、司法技术室、监察室等8个职能科室,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纪检监察、机关管理、综合信息、法制宣传、司法技术、审判管理与研究、警务保障等工作。

建院以来,常德中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审结各类案件数万件,其中不乏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民商事纠纷、行政和知识产权案件等大案要案,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先后获得湖南省文明法院、湖南省文明机关、湖南省“严打”斗争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被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二等功65438至0999次。同时,我们加强了对基层人民法院建设的指导。桃源县人民法院、金石人民法院、安乡人民法院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一等功,涌现出临澧县人民法院、湖南省五好基层人民法院、石门县人民法院、全国模范法院工作者陈占宝、全国满意法官向彩银、全国优秀法官马晓光等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近年来,常德中院党组正带领全体干警,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法院工作“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突出“公正与效率”主题,深化三项重点工作,紧紧围绕提升法院形象实施一流团队工程;着力提升司法绩效,实施一流绩效工程;紧紧围绕改善民生,实施一流的为民工程;紧紧围绕提高安全水平,实施一流管理工程;围绕增强发展后劲,实施一流基础工程,积极组织实施“五个一流工程”建设,努力实现建设“全省一流法院”的工作目标,也在为建设富裕常德、和谐常德、平安常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