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长久律师事务所

法律分析:湖北长久律师事务所、襄阳长久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地址:湖北襄阳樊城区春园路10号。湖北长久律师事务所,襄阳长久律师事务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五条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4)品行良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前取得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证书和律师资格证书,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二)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通过实习考核的材料;(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申请兼职律师执业的,还应当提交所在单位同意申请人从事兼职律师职业的证明。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十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准予执业的决定。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不允许执业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