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填写案件类型而不是文字
案件号的核心功能是识别案件类型的信息,一般包括四个因素:
1,年份,一般指的是收案日期,但与公历不完全一致,是司法统计的需要,但2016之后基本一致;
2、法院代字,指法院的简化标识,现在一般是法院的中文简称。2016推出全国统一标准,用汉字和阿拉伯数字表示,每个法院使用唯一代码;
3、词的类型,指案件类型的简称,如民国初年、刑初、小学;
4、案件编号,指案件的编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法院的民事案件类型,按照民事案由规定的分类,包括四十三类:
1.人格权纠纷;
二是婚姻家庭纠纷;
第三,继承纠纷;
四是不动产登记纠纷;
动词 (verb的缩写)产权保护纠纷;
6.所有权纠纷;
七、用益物权纠纷;
8.担保权益纠纷;
九、占有保护纠纷;
X.合同纠纷;
十一、不当得利纠纷;
十二。无因管理管理纠纷;
十三、知识产权合同纠纷;
十四、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
十五、不正当竞争纠纷;
十六、垄断纠纷;
十七、劳动争议;
十八、人事争议;
十九、海事纠纷;
二十、与企业有关的纠纷;
21.与公司有关的争议;
二十二、合伙纠纷;
23.与破产有关的纠纷;
24.证券纠纷;
二十五、期货交易纠纷;
26.信托纠纷;
27.保险纠纷;
二十八、票据纠纷;
29.信用证纠纷;
三十、侵权责任纠纷;
三十一、选民资格争议案件;
三十二、宣告失踪和死亡案件;
三十三、认为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争议;
三十四、财产无主案件的争议;
三十五、羁押特别程序案件纠纷;
三十六、监督程序性纠纷;
三十七、公示催告程序案件纠纷;
三十八、停止侵犯知识产权纠纷后再申请诉讼;
三十九、申请保全的争议;
40.仲裁程序的争议;
41.海事诉讼特别程序纠纷;
四十二、申请承认和执行法院判决和仲裁裁决;
四十三、执行异议诉讼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以及他们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