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好的措施来减少物种的流失?

中国是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国家之一,也是世界上重要的作物起源中心之一,同时也是许多特有的畜禽鱼类物种和品种的起源地。此外,世界闻名的中国传统医药及其相关传统知识是许多相关行业的宝贵创新资源。

由于人口快速增长、生物物种资源过度开发、外来物种引进、环境污染、气候变化等原因,我国生物物种资源流失和损失严重。

生物物种资源是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是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资源。生物物种资源的占有、开发和利用程度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指标之一。

一、充分认识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的重要性。

生物物种资源(包括生物遗传资源,下同)是维护人类生存和国家生态安全的物质基础,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资源。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站在国家和民族长远利益的高度,以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把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确定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

应当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新闻媒体,开展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的宣传教育,广泛普及科学知识,树立保护生物物种资源的意识。要聚焦突出问题,抓住典型案例,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不断提高全社会对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的责任感。

二、开展生物物种资源调查。

中国是世界上生物物种资源最丰富的国家之一,种类多、数量大、分布广。为全面掌握我国生物物种资源状况,应迅速开展全国生物物种资源调查,力争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摸清我国栽培植物、畜禽种质资源、水生生物、观赏植物、药用植物等物种资源状况。

第三,做好生物物种资源编目工作。

开展特有动植物物种、原产于中国的栽培植物、家畜家禽及其野生近缘种、品种、变种、品系,以及具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或潜在利用价值的野生药用、观赏动植物和微生物的整理和编目工作。要研究制定生物物种资源评价指标和等级标准,完善重点保护生物物种目录,建立全国生物物种资源协调交流机制,建立全国统一的数据库系统,实现信息网络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

四、制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

在生物物种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制定国家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编制本行政区域及相关领域的保护利用规划。各级保护和利用规划应纳入国家和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五、加强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基础能力建设。

加强野生动植物物种资源及其原生境、栽培植物野生近缘种和畜禽近缘种的就地保护和生物物种资源收集保存库(圃)、植物园、动物园、野生动物园和种源繁育中心(基地)建设,做好生物物种资源的迁地保护和保存工作;建设一批生物物种资源体外保护设施和基因核心库,加强动物基因、细胞、组织器官保存和特定优质基因保护。

六、完善生物物种资源出口审批制度。

进一步建立审批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对生物物种资源出口的管理和监督。建立生物物种资源国家联系机制,对外提供和向境外机构和个人在中国境内获取生物物种资源,必须按程序报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将有关进出口信息抄送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

七、建立生物物种资源出入境查验制度。

建立生物物种资源出入境检验制度,加强对生物物种资源出入境的监管。携带、邮寄、运输生物物种资源出境的,必须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批准证明,并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报。海关凭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出境货物通关单》验放。涉及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必须取得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部门签发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和海关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严格查验进出境生物物种资源,对非法进出境的生物物种资源依法予以没收。

八、加强生物物种资源的对外合作和管理。

对涉及生物物种资源的对外合作项目,要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享有知识产权研发利用的成果和收益,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对外合作项目必须严格遵守我国的有关规定,应有中国研究人员的充分参与,所涉及的研发活动主要在我国境内进行。对申请知识产权保护的生物物种资源研发成果,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审查,对符合要求的予以保护。

九、加强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

要制定专项科研计划,加强生物物种资源基础理论、保护技术和开发利用研究,开展生物物种资源遗传分析和综合鉴定,为科学保护和利用生物物种资源提供技术支撑。

十、加强人才培养。

针对当前生物物种资源保护人才流失和专业骨干缺乏的现实,应积极采取措施,创造必要条件,吸引和稳定专业技术人才,积极引进科技骨干人才,开展技术培训,切实加强专业和管理队伍建设。

XI。加大资金投入。要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将所需经费纳入中央和地方财政预算,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切实加强和完善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改进技术手段,提高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水平。

十二、加强预警和监管。

建立生物物种资源监测预警系统,及时掌握重要生物物种资源的动态变化,科学预测短期、中期和长期发展趋势,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开发建设项目应当严格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生物物种资源及其生长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的,应当制定并实施补救措施。

十三、完善立法工作。

抓紧起草生物物种资源保护法律法规,规范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采集、收集、研究、开发、贸易、交流、进出口、出入境活动。严格控制野生资源的直接商业利用,鼓励优先利用人工培育的生物物种资源。

十四、加大执法力度。

要明确责任,强化责任,严格执法,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当前,要重点抓好现有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实,加强对有关部门和单位持有、对外交流和提供生物物种资源的监督检查。

十五、加强领导和协调。

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涉及许多部门和领域。为避免重复和遗漏,国务院决定建立生物物种资源保护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统一组织协调全国生物物种资源保护管理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由环保总局牵头,国务院有关部门参加。国家环保总局负责组织协调生物物种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会同监察部加强监督检查。教育、建设、农业、卫生、林业和中医药部门负责本行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商、商务、海关、质检等部门负责市场和出入境管理;科技、知识产权等部门负责科学研究开发和知识产权管理;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负责制定经济政策,落实所需资金。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我国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