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法学院的历史沿革

1993,上海法学院(与上海政法管理学院合并)加入上海大学,上海大学法学院成立。文学院(复旦大学分院)法律系更名为文学院涉外经济法系。1998 10原学院涉外经济法系与原知识产权学院进一步合并,组建新的知识产权学院。

上海理工大学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成立于1988。1991年,中心与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科技大学、上海社会科学与法律研究院的相应机构成立了“上海科技与法律联合研究院”,由常务副院长方明伦担任院长,研究院总部设在上海理工大学。1994 5月,上海理工大学、上海科技大学、上海大学、上海科学技术学院合并组建新的上海大学。

1994年9月,在上海联合科技法律研究所的基础上,钱伟长院长亲自倡导并联系,香港星光传呼集团董事长黄先生于当年第一期各捐款200万元。合同中约定未来十年再各捐赠100万元(* * * 120万)在北京大学和上海大学建立知识产权学院。这是中国最早成立的两所知识产权学院。常务副校长方明伦亲自指挥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的建立和建设,并兼任知识产权学院院长。1998 10 10月文学院涉外经济法系并入知识产权学院。

2004年,上海市政府在2004年55号批复中同意在上海大学法学院的基础上成立上海政法大学,同时撤销上海政法大学管理干部学院和上海大学法学院的设立。

后上海大学在原知识产权学院的基础上成立了现在的上海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