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使用网页作为证据,需要公证吗?

网页要作为证据保存,最好的方式就是公证。由于公证具有证据的效力,其法律效力远高于其他书证,因此在诉讼中可以直接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如果对方已经认可,则构成自认,法院应当尊重被自认一方的选择作为判决依据,无需进一步核实,不宜作出与被自认的事实相反的事实认定。

电子数据也可以作为一种证据。但由于网页的特殊性,如易篡改、不稳定等,法院一般需要提交公正的文件才能采纳此类证据,否则对方会质疑其真实性。

公证方法

1可以用摄像机录制网页,滚动录制;

去公证处对侵权网页进行公证,出具公证书;

3去律师事务所寻求律师见证,出具见证函。

扩展数据:

网络公证的优势

网络公证是传统公证手段与网络技术相结合的产物,更好地满足了电子证据收集过程中的证据保全需求。

与传统公证相比,网上公证有一些优势:

一、网络公证是在传统公证系统的基础上,依托先进的网络技术和特定的软件程序,通过专业网络公证人员对数据电文的验证确认,妥善解决了传统公证中公证人员对电子取证技术不了解可能影响公证工作的问题。同时,由于网上公证的开放性,公证机构可以同时满足不同取证主体的公证申请。

其次,网上公证以网络为平台,可以满足网上取证时对网上公证的特殊需求。对于网上证据,取证人员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采集后,可以立即加密,以数据电文的形式发送到网上公证处进行公证,公证处核实确认后归档,并发送回执。此外,网上公证还可以解决基于电子取证时限的同步公证问题。

第三,与传统公证相比,网上公证效率高,成本低。这种优势现在可能还不明显,因为网上公证初期的成本可能比较可观,但是从长远来看,当这种模式真正建立起来的时候,高效率低成本的模式是完全可以实现的。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网络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