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知识产权法院管辖权的规定
法律解析:知识产权案件管辖规定: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或者由依法指定的基层法院管辖;
专利纠纷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管辖的规定》第一条知识产权法院管辖所在市辖区内的下列第一审案件: (一)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民事、行政案件;(二)对涉及著作权、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等行政行为提起的行政案件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3)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