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和搬迁的区别

搬迁是指在不丧失土地所有权的情况下,从一块土地迁移到另一块土地。拆迁是政府部门规划的,有补偿,房子拆了做他用。

一.搬迁

1.搬迁可以由政府要求,也可以由政府自己决定。房子不用拆,补偿也少。如果政府的行为导致搬迁,可以等同于相应的拆迁补偿。如果是因为自己的原因搬家,和拆迁没有关系。

2、现行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土地,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3、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按照被征用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各被征用单位平均占用耕地数量计算。

每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二、拆迁

1.拆迁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对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进行搬迁,并对需要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批准的用地文件的单位遭受的损失进行补偿的法律行为。

2.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除的结构和折旧水平,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3、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的居民因临时住房不便或要求临时住宿,具备临时居住条件的,按被拆迁房屋人口按月予以补助。

4.奖励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居民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自愿放弃部分权利,如自愿搬迁至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房屋。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格与被拆迁房屋置换成新价格结构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格=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格×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置换成新价格。

扩展数据

根据2011最新的房屋征收条例,拆迁是指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旧城区改造纳入市县两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物,对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进行搬迁,并对其遭受的损失予以补偿。

搬迁补助费是指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或者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搬迁住宅房屋的,搬迁补助费按原房屋建筑面积和规定的补助标准计算;由拆迁人负责搬迁的,拆迁人不再支付搬迁补助费。拆迁非住宅房屋,搬迁补助费包括设备搬迁安装费和不能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格成新的结算费用。

百度百科-搬迁

百度百科-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