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起诉一名在校大学生,懂法律的来!

同意一楼的说法,诉讼费用也许不高,但是打官司挺麻烦又伤感情,建议学校内部处理。而且金额不大嘛。何必打官司呢。

如果一定要打的话,首先,必须选择好法院,一般以原告就被告原则,如果户籍转入学校这里,就在当地法院起诉即可。诉讼时准备证据,要看你那个600元是什么性质了,如果是医疗费那么将医疗费用单据作为证据即可。如果是类似于补偿费性质的东西,拿到法院是不会支持的。因为学校的那个协议不叫调解协议,那叫和解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对方可以随时毁约。你可以不去管那个,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医疗费用及精神损失费。再依据法院的判决。

个人建议不要起诉,麻烦,费事。大家现在能不走法院都不走,何况不是大钱,还是学校解决吧。

个人建议,仅供参考。